拜登政府环保署的权力扩张背后——《华尔街日报》
Mario Loyola and Eric Groten
几十年来,环保署在《清洁空气法》和美国宪法问题上一直我行我素。最高法院周四对"西弗吉尼亚州诉环保署案"的裁决,可能标志着这个有害时代终结的开始。这一裁决关闭了联邦机构未经国会授权就采取全面气候行动的大门。
在以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为首的6比3裁决中,法院认定《清洁空气法》并未授权《清洁电力计划》(CPP),奥巴马政府曾试图通过该计划迫使美国电力行业转向可再生能源。该计划将以发电厂"性能标准"的名义限制各州允许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这是环保署近十年来为通过单方面行政行动实施气候法规所采取的最佳策略。
环保署试图在各州推行这一计划的举动尤为大胆,因为国会刚刚拒绝通过类似计划。2008年大选后,民主党人提出了《韦克斯曼-马基法案》,这是一项旨在大幅减少碳排放的全面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即便民主党在两院都占绝对多数,国会仍未通过该法案。
2010年民主党失去众议院控制权后,奥巴马总统转向环保署,后者于2015年颁布了《清洁电力计划》。该计划的核心思想是迫使各州关闭燃煤电厂(最终包括天然气电厂)并转向可再生能源。环保署援引了原《清洁空气法》中一项数十年来基本处于休眠状态的模糊条款,该条款授权环保署为现有设施指定"最佳减排系统"(BSER)。该条款仅被使用过寥寥数次,主要用于固体废物焚烧炉,以减少设施"厂区范围内"的排放。
美国环保署(EPA)认定,“最佳减排系统”(BSER)的适用范围可突破厂区限制,扩展至整个经济领域。《清洁电力计划》(CPP)不仅在其职权范围内设置了高成本的技术要求,还制定了强制各州转向天然气及最终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标准。该机构甚至计划出台全美统一的居民用电方式与时段限制标准。
这一方案存在诸多法律与宪法层面的问题,最高法院于2016年叫停了该计划。2019年,特朗普政府以《可负担清洁能源条例》取而代之。新规坚持传统的"厂区范围内"监管思路,着力推动燃煤电厂进行适度减排改造。然而在特朗普总统任期最后一天,拥有重要影响力的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这项特朗普时期的法规。
通常这会自动恢复旧规,但拜登政府立即要求特区巡回法院暂缓恢复《清洁电力计划》,同时着手制定新规。
以西弗吉尼亚州为首的多个州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于昨日裁定环保署缺乏实施《清洁电力计划》的法定授权。大法官们认为,环保署基于"长期存在法规中晦涩条款"突然主张其监管权限存在"变革性扩张",这引发了关于该机构权限的"重大问题",需要国会以比原法规更明确的方式予以授权。法院指出,环保署对BSER的宽泛定义触及了所有曾引发大法官质疑的重大问题:涉及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决策、试图监管美国经济的重要领域,并侵入了州法律及另一机构(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法院遗憾地未聚焦的一个问题是联邦政府对州政府的强制干预。环保署通常有权自行实施其要求各州执行的事项。但在《清洁电力计划》中,连环保署都承认,其无权直接强制推行要求各州采取的措施。它通过利用关闭燃煤电厂的权力作为杠杆,绕过了这一限制,从而在其管辖范围之外的多个领域攫取了州政策控制权。
该判决使环保署仅剩一条推进全面行动的狭窄路径,即采用针对全国范围的二氧化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这将使该机构陷入荒谬境地:为地球大气中的自然成分设定所谓"正确水平",而各州要么会自动达标,要么永远无法达标,最终导致《清洁空气法案》下各州实施计划的全盘崩溃。这将迫使最高法院审查一个由它自己2007年在马萨诸塞州诉环保署案中创造的、未经充分考量的联邦权力扩张——该判决认定二氧化碳属于《清洁空气法案》规定的污染物。正是这一裁决导致了最高法院在周四判决中终于开始清理的混乱局面。
大法官尼尔·戈萨奇在其协同意见中阐明了这一判决的历史意义:“当国会似乎迟迟未能解决问题时,行政部门人员试图自行其是或许情有可原。但宪法并未授权各机构用’笔和电话’制定的规章来替代人民代表通过的法律。”
洛约拉先生是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教授及竞争企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17至2019年曾任白宫环境质量委员会监管改革副主任。格罗滕先生是文森·埃尔金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代理受《清洁空气法案》监管的工业客户。
2023年2月11日,西弗吉尼亚州波卡市的约翰·E·阿莫斯燃煤电厂。图片来源:达恩·里斯/彭博新闻社本文发表于2022年7月1日印刷版,标题为《拜登政府权力扩张背后的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