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恢复宪法气候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最高法院任期,大法官们以周四(西弗吉尼亚州诉环保署案)一项6比3的重大裁决将行政国家的权力约束到底。案件主题虽涉及气候监管,但这一信号将在联邦官僚体系中引发连锁反应。
争议焦点在于环保署能否援引晦涩的法律条款来重构国家电网。在2015年奥巴马政府法规出台前,环保署仅零星运用该条款监管个别污染源。
该法规本将强制要求煤电和燃气发电企业补贴可再生能源项目。2016年最高法院暂缓实施,但去年被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重启。如今最高法院永久否决了该法规,其法律依据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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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代表多数意见援引了最高法院的"重大问题原则",要求法院在行政机关声称"通过长期存在的法规获得预示其权力’变革性扩张’的隐性权力"时保持审慎态度——这正是奥巴马时期环保署的做法。
三位自由派异议法官批评多数意见宣告了重大问题原则的"登场"。但过去二十年间,最高法院多次运用该原则遏制行政越权(包括小布什执政时期)。相比之下,下级法院多依据最高法院雪佛龙案先例对监管机构采取顺从态度。
多数方的裁决实际上削弱了雪佛龙案的效力,其指示下级法院首先考量监管机构是否在攫取国会未曾授权的意外权力。首席大法官援引了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驱逐禁令和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疫苗强制令——这两项政策均被最高法院推翻。
埃琳娜·卡根大法官的异议意见指责多数方背弃了文本主义。“几年前我曾说’我们现在都是文本主义者了’",她写道,“看来我错了。现在的最高法院只有在有利可图时才会成为文本主义者。”
文本主义在自由派法学家中风行一时,因为他们能借此将法律条文曲解为符合其政策倾向。首先,他们宣称法律文本存在歧义;继而根据雪佛龙案原则,认定行政机构的解释具有合理性。
有时他们还会对狭义文本作扩大解释,赋予行政机构国会从未明确授权或考虑的广泛权力。这种伪文本主义掏空了法律文本的真实含义。
最高法院正在为雪佛龙原则设置护栏,防止下级法院偏离宪法轨道。尼尔·戈萨奇大法官获得塞缪尔·阿利托附议的协同意见书尤为可贵,为下级法院厘清了适用"重大问题原则"的时机与方法:
其一,当"行政机构声称有权解决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事项"时适用;其二,当试图监管’美国经济的重要部分’时,行政机构’必须指明国会明确授权’;其三,当企图介入’属于州法专属管辖领域’时亦可适用。
戈萨奇大法官补充道,法院必须审查机构试图依据的立法条款,“‘着眼于其在整体法律体系中的位置’”,并“可以考察机构援引的法律的年代和焦点,与机构试图解决的问题之间的关系”,以及其“对相关法律的既往解释”。请注意他对法律文本的强调。多数方的判决强化了正确理解的文本主义,并巩固了宪法中的权力分立原则。
异议者哀叹国会缺乏监管气候变化等技术性问题的专业知识。戈萨奇大法官在一个脚注中巧妙地引用了伍德罗·威尔逊的观点,这位对宪法持进步主义批评态度且是行政国家的奠基人之一,认为应由专家治国,因为民众是愚昧的。异议者真正的不满在于,宪法有意使通过法律变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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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批评者的观点相反,大法官们并未阻止气候监管。他们只是表示,是否以及如何实施的决定权在国会手中。如同本任期内的许多其他裁决一样,最高法院正在告诫国会和行政部门恪守宪法规定的权限。
在行政部门能够制定代价高昂的规则来告诉美国人如何生活之前,国会必须给出明确的指令。最高法院正在重振权力分立原则,并在此过程中增强自由。
2018年7月18日,位于西弗吉尼亚州温菲尔德的美国电力公司燃煤电厂John E. Amos发电厂。照片:Luke Sharrett/彭博新闻刊登于2022年7月1日印刷版,标题为《恢复宪法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