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裁决的关键摘录 - 《华尔街日报》
Peter Landers
最高法院于周五推翻了1973年确立宪法堕胎权的罗诉韦德案裁决,以及1992年重申罗伊案判决的宾州东南部计划生育组织诉凯西案。
以下是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撰写的多数意见节选;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与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的协同意见;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对多数意见方法提出质疑的判决协同意见;以及由斯蒂芬·布雷耶、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和埃琳娜·卡根三位大法官联合撰写的异议意见。查看意见书全文请点击此处。
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的多数意见
“罗伊案从一开始就大错特错。其论证异常薄弱,且该裁决已产生破坏性后果。非但未能解决全国范围内的堕胎争议,罗伊案和凯西案反而激化了辩论,加深了分歧。"(第6页)
“[堕胎权]并未深植于国家历史与传统中。相反,从普通法早期直至1973年,以刑事处罚禁止堕胎的传统始终延续未断。"(第25页)
“正如法院一再重申的那样,遵循先例并非‘不可违背的命令’。在某些情况下,过去的判决应当被推翻。”(第37页)
“我们强调,本判决仅涉及宪法规定的堕胎权,不涉及其他权利。本意见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理解为对其他不涉及堕胎的先例产生质疑。”(第66页)
“宪法并未禁止各州公民对堕胎进行监管或禁止。罗伊案和凯西案僭越了这一权力。我们现在推翻这些判决,将权力交还给人民及其选举产生的代表。”(第79页)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的协同意见
托马斯大法官总结了三个先前案例的结论:“已婚夫妇获得避孕措施的权利”(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从事私人、自愿性行为的权利”(劳伦斯诉德克萨斯州案),以及“同性婚姻的权利”(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
“在未来的案件中,我们应当重新审视本法院所有实质性正当程序的先例,包括格里斯沃尔德案、劳伦斯案和奥贝格费尔案。”(第3页)
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的协同意见
“法院今日的判决并未在全美范围内禁止堕胎。相反,法院的判决恰当地将堕胎问题交由民主进程中的人民及其选举产生的代表决定。”(第3页)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对判决的协同意见
“法院的意见深思熟虑且详尽,但这些优点无法弥补一个事实:其戏剧性且影响深远的裁决对于解决当前案件并无必要。”(第2页)
“一项更为狭窄的裁决,仅否定存在谬误的‘胎儿存活性’标准,将显著减少社会震荡,且足以裁断本案。”(第11页)
“多数意见与异议意见对本案法律问题展现出的毫无迟疑的确定性,令我难以认同。”(第12页)
斯蒂芬·布雷耶、索尼娅·索托马约尔与埃琳娜·卡根大法官的联合异议意见
“今日裁决后,某些州可能强制妇女继续妊娠——即使胎儿存在严重生理缺陷,例如罹患泰伊-萨克斯病、出生后数年必夭折的胎儿。各州甚至可能主张,堕胎禁令无需制定保护孕妇免于死亡或身体伤害的条款……最令人忧惧的是,今日判决中没有任何措辞能阻止联邦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堕胎。”(第2-3页)
“宪法原旨制定者——包括第十四修正案起草者——并未将女性视为平等个体,亦未承认女性权利。当多数意见要求我们必须以批准时代的眼光解读根本大法(除非对照中世纪黑暗时期),实则是将女性贬为二等公民。”(第15页)
“今日判决将助推这场斗争:使避孕措施及其他涉及道德争议的议题脱离第十四修正案保护范畴,交由各州立法机构处置。”(第28-29页)
“在此类高度争议性案件中削弱遵循先例原则,令人质疑本院对法律原则的坚守。此举使法院显得不是克制而是激进,不是谦逊而是贪婪。我们担忧,今日判决正以种种方式冲击法治根基。”(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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