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废除宪法规定的堕胎权——《华尔街日报》
Brent Kendall and Jess Bravin
华盛顿——最高法院废除了宪法赋予的堕胎权,推翻了1973年罗诉韦德案的裁决,将堕胎合法性问题交由各州自行决定。
法院的裁决支持了密西西比州的一项法律,该法律禁止怀孕15周后堕胎,比自罗案以来最高法院判例所允许的时间提前了约两个月。
在此过程中,法院的保守派多数意见表示罗案裁决在承认宪法堕胎权方面存在严重错误,这一错误在随后的几十年里被法院延续了下来。
“宪法中未提及堕胎,任何宪法条款也未隐含保护此类权利,”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代表法院写道。
“现在是时候遵从宪法,将堕胎问题交还给民选代表决定了,”他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的判决意见书中写道。
这一裁决是现代史上最具影响力的裁决之一,标志着最高法院罕见地推翻自身先例,废除了此前承认的宪法权利。
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支持密西西比州,但在是否推翻罗案这一更广泛问题上,投票结果为5比4。
罗案中的多数意见基于这样的观点:1868年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堕胎在美国各地普遍受到限制。因此阿利托大法官写道,终止意外怀孕的权利不能从该修正案保护个人自由和州政府不得侵犯平等权利的条款中推导出来。
“堕胎权并未深深植根于美国的历史与传统中。相反,从普通法时代直至1973年罗伊案裁决前,禁止堕胎并施以刑事处罚的传统始终延续。”阿利托大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
他进一步指出:“在解释第十四修正案中‘自由’的含义时,我们必须警惕人类天然的倾向——避免将宪法所保护的自由与我们个人对美国人应享自由的热切观点相混淆。”
最高法院驳回了遵循先例原则(即遵循司法先例的法律原则)的论点,该原则本应在罗伊案裁决半个世纪后保护其免遭重新审议。
罗伊案推翻后:美国各州堕胎合法性与保护缺失地图
深度解析克拉伦斯·托马斯、尼尔·戈萨奇、布雷特·卡瓦诺和艾米·科尼·巴雷特大法官均附议阿利托的意见。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协同意见书中同意密西西比州法案应维持,但反对完全废除堕胎权。
“多数意见与异议意见在法律问题上表现出的绝对确定性令我难以认同,”首席大法官写道。他认为,在不决定是否推翻罗伊案的前提下允许各州在胎儿可存活期前禁止堕胎,才是更审慎负责的做法。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写道,最高法院推翻罗伊案和1992年重申堕胎权判例的裁决,“无论你如何看待这些判例,都对法律体系造成了严重冲击。若以更有限的裁决否定站不住脚的胎儿存活期标准,引发的动荡将显著减轻,且足以解决本案。”
持强烈异议的三位自由派大法官联合撰写了反对意见书。他们指控多数派大法官打破了女性权益与州政府保护‘潜在生命’利益之间的平衡先例。
“今日,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一平衡。裁决认为从受精那一刻起,女性就毫无权利可言,”大法官布雷耶、索托马约尔和卡根写道。“从今以后,年轻女性将成长在一个权利不如她们母亲和祖母的时代。”
拜登总统发表讲话时表示,这一裁决标志着“最高法院和国家的悲伤一天”。
“该裁决是数十年来蓄意破坏我国法律平衡的最终结果,”拜登说。“在我看来,这是极端意识形态的体现,是最高法院犯下的悲剧性错误。”
总统指出,该判决的论证逻辑对基于罗伊案相同法理的其他个人隐私相关权利判例提出了质疑,这些权利涵盖从1965年最高法院认可的避孕权,到2015年判决承认的同性婚姻权。
他得到了托马斯大法官的认同,后者另撰文敦促同僚们"尽早"推翻此类先例。这些案件部分依据第十四修正案条款,该条款保护个人自由不受州政府未经正当程序的干涉。托马斯大法官写道,最高法院错误地将正当程序条款作为特定权利的来源。
尽管阿利托大法官的意见与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的协同意见淡化了这些担忧,但异议方认为托马斯大法官更为坦诚。
“按照多数意见,不存在自由权益——因为(且仅因为)19世纪法律未对女性的选择提供保护,“他们写道。“但问题在于:当时法律同样没有(且在很长时期内不会)保护其他诸多权利,“包括"跨种族婚姻权”、“未经同意不被绝育权”、“避孕使用权”、“同性亲密关系与婚姻权”。
“若多数意见的法律分析正确,所有这些裁决都是错误的,“他们写道。宪法对生育权视而不见并不令人意外。“批准第十四修正案的并非’人民’,而是男性。”
周五,反堕胎示威者在华盛顿最高法院外庆祝。图片来源:EVELYN HOCKSTEIN/REUTERS尽管本案涉及15周禁令,但推翻罗伊案使各州获得监管或禁止堕胎的广泛自主权。许多保守派州准备进一步限制堕胎,而部分自由派州已通过州法律建立宽松的堕胎制度。随着州和联邦立法者在后罗伊时代重新定位,该裁决可能成为今年选举的重大议题。
近半数州已制定或准备出台限制或禁止堕胎的法律,而其他州则存在保障其合法性的法规。关于是否及如何限制堕胎的问题预计将持续引发各州立法辩论的激烈争议。
这一裁决是最高法院数十年来最为保守时期的关键时刻,法律理念的转变得益于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任内任命的三位大法官,其中两人接替的正是曾投票支持堕胎权的大法官席位。
周五在华盛顿最高法院外,堕胎权利示威者高呼口号进行抗议。图片来源:Brandon Bell/Getty Images为应对此次裁决,多个州已通过限制或禁止堕胎的法律,13个州更设有所谓"触发法”——若罗诉韦德案被推翻即自动禁止堕胎。保守州的诊所正为可能关停做准备,而自由派地区的医疗机构则准备应对其他州患者可能的大规模涌入。
此前该案上月罕见泄露的判决意见初稿已显示,最高法院拟推翻罗诉韦德案并撤销对堕胎权的联邦保护。
阿利托大法官的多数意见与泄露的草案版本非常相似,仅针对异议意见和协同意见中提出的论点做了部分修改。
最高法院正在调查这起泄密事件,当前法院成员关系紧张。托马斯大法官在近期演讲中暗示法院成员间已失去信任。去年12月法院听取多布斯案口头辩论时,索托马约尔大法官曾质疑法院能否"摆脱这种恶臭”——即公众认为"宪法及其解读不过是政治行为"的观感。
1973年由尼克松任命的大法官哈里·布莱克门撰写的罗伊案判决,体现了一种法律思想:宪法禁止政治多数派将道德判断强加于个人隐私选择。罗伊案将堕胎权植根于第十四修正案——该修正案保障各州不得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个人生命与自由。该裁决基于宪法认可的隐私权,这一权利确立于法院推翻各州避孕禁令之时。
最高法院确实会偶尔推翻先例——例如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终结公立学校种族隔离的判决——但多年来大法官们对何时应推翻先例争论不休。这些辩论大多发生在与堕胎无关的案件中,但罗伊案的未来始终是这些讨论的潜在焦点。
简·沃尔夫对本文有贡献。
更正与补充说明
本文先前版本刊登的一张照片错误地将一名反堕胎活动人士识别为堕胎权利支持者。该照片已被移除。(6月24日更正)
联系作者布伦特·肯德尔,邮箱:[email protected];杰斯·布拉文,邮箱:[email protected]
刊登于2022年6月25日印刷版,标题为《罗诉韦德案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