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校与最高法院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周二再次发表了一份可能让宗教信徒因第一修正案而感谢上帝的判决意见。作为美国最乡村化的州,缅因州部分地区并未运营公立高中,而是将学费补贴拨付给家庭选择的学校——但宗教学校被明确排除在外。
“这构成对宗教的歧视,"首席大法官在6比3的多数意见书中写道。在"卡森诉马金案"中,缅因州政策侵犯了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实践"权利。此案与两年前最高法院审理的蒙大拿州案件类似。正如首席大法官当时所写:“州政府无需资助私立教育,但一旦决定资助,就不能仅因学校具有宗教背景就取消其资格。”
为何本案会再次出现?因为第一巡回上诉法院试图通过荒谬的区分来维持缅因州规定,声称该计划仅提供"大致等同"非宗教公立教育的选项,信徒可自行取舍。这种论证只是将歧视植入定义——仅补贴世俗私立学校与排斥宗教学校本质相同。
正如首席大法官指出,第一巡回法院还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接受缅因州公共资金的私立学校可豁免部分州课程要求,可以是单一性别机构,收取数倍于州补贴的学费(差额由家长支付),这与公立教育根本谈不上"大致等同”。
持自由派立场的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在异议意见中提出了另一个古怪的区分。他指出2020年蒙大拿州案件涉及的是基于"宗教身份"拒绝向学校提供资金,而"缅因州拒绝向学校提供学费资助不是因为它们的宗教属性,而是因为它们会利用州政府资金宣扬宗教观点。"
但这依然是定义上的诡辩。如果最高法院的先例保护宗教学校,却不保护从事宗教活动的宗教学校,那么这些先例将形同虚设。在案件口头辩论中,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设想了一所没有任何教条但教授平等与慈善理念的一神普救派学校——缅因州会认为它足够"非宗派"吗?官僚们又该如何评定学校的宗教性程度?
布雷耶大法官援引第一修正案中"不得确立国教"的承诺,指出当今美国从浸信会到人文主义共有100多种宗教信仰。他担忧多数意见可能激化"社会冲突",而这正是设立条款旨在平息的问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在单独提出的异议意见中则主张,多数意见的裁决"要求各州在许多情况下必须用纳税人资金补贴宗教灌输"。
但正如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所言,缅因州完全可以选择其他政策。“它可以扩大公立学校体系覆盖范围,增加交通服务供给,提供辅导、远程教育与部分就学的组合方案,甚至自行运营寄宿学校。“他写道。缅因州不能做的是在补贴私立学校的同时将宗教学校排除在外。
至于设立条款,为何不让百花齐放呢?如果福音派家长将缅因州的学费用于福音派学校,犹太教家长选择犹太学校,佛教家长选择佛教学校,依此类推,很难将这种结果视为政府对宗教的设立。多元化是答案,也可能是未来,因为现在许多家长开始对当地公立学校的教学内容提出异议。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图片来源:帕特里克·塞曼斯基/美联社刊登于2022年6月22日印刷版,标题为《宗教、学校与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