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加州法院认定大黄蜂是鱼?
Matt Grossman
什么是黑色、黄色的,并且覆盖着花粉?
你说是大黄蜂?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顶级法官小组对此事进行了审议,并得出了“鱼”的结论,这一判决在全州引起了轩然大波。
按书行事上周,州上诉法院一致通过的裁决旨在理清一场涉及环保人士、农民以及对一项科学上存在争议、已有半个世纪历史的法律解释的法律纷争。
这场动物王国的混乱始于四年前,当时公共利益团体要求加利福尼亚州将四种大黄蜂列入其濒危物种名单。加利福尼亚州及其他地区的蜜蜂数量正在减少。
州鱼类和狩猎委员会负责监督该名单,并同意考虑这一请求,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法律诉讼的激烈争议。
加利福尼亚州的杏仁种植者是那些担心蜜蜂被列入濒危名单的人之一。该州每年约30亿磅的杏仁收成依赖于蜜蜂为多达130万英亩的杏树授粉。贸易团体认为,新的保护措施将限制农民在大黄蜂周围工作,并禁止使用杀虫剂,这些杀虫剂可以保护树木,但可能伤害蜜蜂。
农民们仔细研究了加利福尼亚州1970年濒危物种法的文本。该法律为任何濒危的“鸟类、哺乳动物、鱼类、两栖动物或爬行动物”提供特殊保护。农民们表示,蜜蜂不应包括在内。第一个审理此案的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同意了这一观点,鱼类和狩猎委员会对此提出了上诉。
龙虾图片来源:iStock委员会指出,多年来加州法律对"鱼类"的定义一直较为模糊。
加州立法者在定义鱼类时,似乎考虑了各类海鲜。该定义无视科学分类法,将蛤蜊等软体动物以及螃蟹、龙虾等甲壳类动物都囊括在内。这些无脊椎海洋生物——没有脊椎——也被归为"鱼类"。
不久后,其他动物也被归为鱼类。1980年,委员会认定某种蜗牛完全符合鱼类定义,应受州法律保护。到1984年,一种虾和螯虾也通过同样的法律漏洞获得保护。
“这个定义制定于1969年,50年后终于自食其果,“加州环境法律师史蒂夫·安德森表示,他未参与本案。
花园蜗牛图片来源:iStock上诉法院裁定,事实上任何无脊椎动物,无论是陆生、水生还是飞行生物,都可能作为"鱼类"获得州法律保护。
根据官方简历,撰写该判决意见的罗纳德·罗比法官是环境法专家,曾撰写该领域教科书。罗比法官在意见书中承认,这种定义难免会造成混淆。
“鱼,正如日常用语中普遍理解的那样,当然生活在水中,”他写道,但法院必须遵循其对立法意图的最佳解释。他通过发言人拒绝置评。
“我们当然是第一个承认昆虫在口语中不被视为鱼类的机构,”加州鱼类和野生动物部的女发言人说,该部门参与了此案。
全套配料的热狗照片:istock该部门主任查尔顿·邦汉姆称赞这一裁决是“基于长期确立的法律原则,尊重法规中定义词语含义的合理、彻底的判决”。
包括州杏仁委员会在内的反对者正在决定是否向州最高法院上诉该裁决。
法律条文在咀嚼“三明治”等词语时遇到了困难。在加州,热狗符合三明治的定义。在其他地方,情况并不明确。纽约认为墨西哥卷饼是三明治;根据联邦法律,正如《明尼苏达法律评论》所指出的,它们更现实地被称为“类似三明治”。
在2000年代初,国会禁止将越南鲶鱼标记为鲶鱼——尽管它们确实是鲶鱼——因为进口鲶鱼影响了国内销售。
根据一些说法,亚当的第一个任务是命名伊甸园中新创造的动物。博物学家后来发现这项工作并不容易。原产于东南亚的巽他飞狐猴实际上不是狐猴,南美洲的鬃狼也不是狼。西方人最初将鸭嘴兽归类为鼹鼠,但生物学家后来将其归为一个独立的类别。
加州第三地区上诉法院之外,很少有人会将蜜蜂与鱼混淆。
鬃狼并非狼类。图片来源:iStock"这太荒谬了,“加州科学院鱼类学馆长路易斯·罗查说,“从生物学角度,蜜蜂显然不是鱼。”
加州科学院鱼类学馆长路易斯·罗查图片来源:凯瑟琳·惠特尼/加州科学院**联系作者:**马特·格罗斯曼,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正与补充说明
鸭嘴兽并未灭绝。本文早期版本错误地表述了该信息。(2022年6月7日更正)
刊载于2022年6月8日印刷版,标题为《在加州,大黄蜂被认定为鱼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