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第11章费用差异违宪 - 《华尔街日报》
Jonathan Randles
作者:乔纳森·兰德斯2022年6月6日下午4:14(美国东部时间)|华尔街日报专业版
最高法院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表示,宪法"不允许基于地域对处境相似的债务人进行任意的差别对待"。图片来源:杰夫·罗伯逊/美联社美国最高法院周一一致裁定,国会暂时要求48个州的公司为使用第11章破产程序支付更高费用的决定违宪。
2018年初,48个州大型破产企业的第11章季度费用从3万美元增至25万美元。阿拉巴马州和北卡罗来纳州破产法院的费用直到2018年10月才上调。
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在判决书中写道,宪法要求破产法必须统一,这限制了国会在决定法院资金来源方面通常拥有的"广泛权力"。
她表示,统一性要求禁止建立双层制度,仅根据公司选择申请破产的州来强制某些公司为使用第11章支付更多费用。
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写道:“宪法不允许基于地域对处境相似的债务人进行任意的差别对待。”
周一的裁决意味着联邦政府可能需要向支付了更高费用的公司退款。
负责清算电子产品零售商电路城公司(Circuit City Stores Inc.)的律师对费用上涨提出质疑,认为第11章破产财产因公司恰好在弗吉尼亚州而非阿拉巴马州或北卡罗来纳州申请破产保护,导致多支付了50万美元费用。
该裁决凸显了国会为联邦破产法院监管体系设立的资金筹措机制。
立法者批准此次涨价以解决美国受托人计划(司法部下属负责监督破产法院的部门)的预算短缺问题。在阿拉巴马州和北卡罗来纳州申请破产的企业最初无需支付更高费用,因这两州退出了美国受托人计划。这两州的第11章破产案件改由履行类似受托人计划职能的法院行政人员监督。
最高法院未就补偿受影响企业的问题作出裁决。大法官索托马约尔指示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处理有关潜在经济救济的法律问题与行政关切。
电路城清算人主张,该公司第11章破产财产有权全额退还阿拉巴马州和北卡罗来纳州调费前多缴的额外费用。
美国受托人则提出,在阿拉巴马州和北卡罗来纳州法院支付较低第11章费用的企业应补缴费用以消除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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