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袋鼠法庭”的终结——《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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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华盛顿特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总部。图片来源:安德鲁·凯利/路透社在贾尔基诉SEC案中,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内部法庭审理案件侵犯了被告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路易斯安那州响起的宪法惊雷》,社论,5月23日)。允许SEC自行决定案件审理地点属于违宪的立法权授权。
不寻求金钱赔偿或许能解决陪审团审判问题。制定具体标准的立法可能解决授权问题。但这两项改变都无法解决社论中指出的程序正义问题:“SEC同时扮演了检察官、法官和陪审团角色”。SEC对定罪有着重大利益诉求,其雇用的法官对此心知肚明。
S·保罗·波斯纳
纽约
第五巡回法院的裁决使人们开始关注行政机构在自身执法案件中的裁判角色,这值得欢迎。但不幸的是,裁决也延续了一个普遍误解(社论中亦重复了这一观点):总统必须要有正当理由才能罢免SEC委员。
联邦证券法规中从未有此规定。这一误解可能源自2010年"自由企业基金会诉PCAOB"案,当时诉讼双方均同意SEC委员享有"正当理由"免职保护,多数意见判决也采纳了这一理解。但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的异议意见对此假设提出了质疑。这一错误认知正在影响法院对SEC相关重要问题的裁决,并可能波及其他联邦机构。
安德鲁·N·沃尔默
乔治梅森大学莫卡特斯中心
华盛顿
沃尔默先生曾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副首席法律顾问。
刊载于2022年6月6日印刷版,标题为《SEC的正当程序与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