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诉韦德案》的“异常”与美国的公民危机 - 《华尔街日报》
Tunku Varadarajan
华盛顿
法官道格拉斯·金斯伯格对公民教育充满热忱。三个月前本刊获邀采访他时,这个话题显得重要却沉闷。待到5月13日我们在华盛顿他的办公室会面时,事态已变得尖锐。数日前,在几英里外的弗吉尼亚州,抗议者聚集在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的住所外——这位法官泄露的判决书草案主张推翻1973年确立宪法堕胎权的罗诉韦德案。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及其他保守派同僚的宅邸外也出现了支持罗案的示威者。
下周将满76岁的金斯伯格法官是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资深法官。半退休状态的他仍参与案件审理,起初对谈论时事显得谨慎。但我设法引导他表达了坦率观点:“罗案显然是个异数。”他补充说,推翻该判决“从技术上讲是在纠正异常,但“牵涉更深远,因为这还涉及遵循先例原则的问题”。
他未透露会如何解决遵循先例的难题,并表示未读过阿利托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中的泄密意见书。但他充分了解其主旨,并引用对草案的激烈批评作为公民与宪法知识匮乏的例证。“太多人将最高法院视为某种立法机构,”他说,“他们根本不理解案件如何进入法院、如何界定争议焦点,以及法院的权限范围。”
人们以为法院即将禁止堕胎,而实际上推翻罗伊案“的效果是将这个问题交还给各州,就像1973年之前那样。”并非所有州都会恢复到半个世纪前的限制:“纽约州不会废除堕胎权。恰恰相反,他们正在考虑为来自堕胎政策更严格州的人提供资金支持。
金斯伯格法官指出,各政治派别的美国人对宪法事务都严重缺乏了解:“22%的成年人说不出政府的一个分支名称。”学校不再传授‘公民应知的最低限度政府运作知识、制度设计原理及其权利义务’的基础教育。
他去年与教育非营利组织izzit.org合作推出了名为《公民基础》的在线课程。他主张将入籍移民必须通过的美国公民考试设为高中毕业要求。该考试包含100道题,他为每道题制作了2分半钟的讲解视频作为教学辅助,我在他办公室的电脑上观看了其中几段。
金斯伯格法官承认,多数美国人“可能知道自己有言论自由权,或许还有宗教自由和第二修正案的持枪权”,但他表示这些认知很可能来自电视而非学校教育。而理解联邦制——即地方、州与联邦政府间的根本区别——的人更少,而这正是罗伊案与多布斯案争议的核心结构性问题。
他引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话说,在法官住所前的抗议活动"充分表明人们对’最不危险部门’的职能存在严重误解"。金斯伯格法官随即上了一堂简短的公民课,解释司法裁决并非"自我执行",而是依赖于行政部门。总统们几乎总是尊重司法权威,1832年安德鲁·杰克逊对首席大法官说的"约翰·马歇尔已做出判决,现在让他去执行"是罕见例外。金斯伯格法官将杰克逊的言论比作据称出自斯大林之口的类似名言:“教皇有几个师?”
他指出,对公民常识的无知"使民众极易受到大众媒体和阴谋政客的误导"。后者"心知肚明法院本不该对大楼前或家门口示威者施加的压力作出回应,却仍助长公众这种错误认知"。
他承认"我不知道有哪个政客公开煽动民众去法官家抗议…但在最高法院台阶上集会演讲?这种行为本身不算失礼,可某些国会议员确实采用了威胁性方式。"
他暗指何人?“我不点名,“他坚持道。但2020年3月4日,现任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查克·舒默曾在最高法院外人行道上高喊:“戈萨奇大法官、卡瓦诺大法官,我要正告你们:你们释放了旋风,必将付出代价。若一意孤行通过这些恶劣判决,你们将不知祸从何起。“在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公开谴责后,舒默作出了道歉。(当时最高法院刚听取路易斯安那州堕胎案《六月医疗服务诉鲁索案》辩论,最终判决结果虽符合舒默立场——首席大法官与四位自由派大法官达成相同结论但拒绝联署意见书。)
针对大法官家庭的行为是一种升级,金斯伯格法官将其描述为“前所未有”且“即使在近年也难以置信”。这一发展“在许多方面都是不幸的,不仅因为大法官的隐私和安全现在需要更严密的保护”,还因为它助长了公众对法官角色的误解。法官不能“随风倒式地断案,更不该让舆论风波直接冲击他们的家门”。
1974至1975年间,金斯伯格曾为瑟古德·马歇尔大法官担任助理。马歇尔早年作为NAACP律师成功辩论了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1954年),沃伦法院在该案中一致裁定黑人儿童进入种族融合学校的权利。这一判决至少在初期与罗伊案并列为20世纪最具争议的裁决。“南方曾遍布‘弹劾厄尔·沃伦’的标语牌,”金斯伯格指出,但当时无人考虑——或胆敢——到大法官住所前示威。
并非南方当时是文明净土。马歇尔律师生涯多数时间都在为刑事被告辩护。金斯伯格表示:“他接手每个案子都冒着生命危险。有次警察赶到前,他差点被私刑处死。”
“马歇尔是个极有趣的人物,”金斯伯格补充道,“本质上是保守派。他信仰法律和美国制度。”他对“先是共产主义者,再是‘返回非洲’运动者,后来是街头游行……的民权示威者”都充满蔑视。金斯伯格随即修正说马歇尔鄙视的是游行组织者:“马歇尔说‘上法庭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金斯伯格办公室悬挂着马歇尔肖像,出自“一位素未谋面的非裔美国本土艺术家”之手。
法官将自己的法律哲学描述为“文本主义、原旨主义,并非常注意不去裁决那些无需裁决的问题。”不难理解为何罗诉韦德案令他感到不满。“法官去决定那些对案件解决并非必要的事项,并将个人观点载入记录,这是一种自负。因此我试图缩小自己判决的焦点,也约束同僚们的裁决范围——如果我认为有人正涉足我们无需探索的领域。”
金斯伯格法官引用了他朋友、哈佛法学学者玛丽·安·格伦顿的一本“精彩”著作。《西方法律中的堕胎与离婚》研究了20个同时期修改堕胎法的西方国家——除美国外,其他国家均通过立法程序完成。金斯伯格法官指出:“在其他19个国家,堕胎‘不再是一个激烈争议的议题,因为立法机构行动时必须达成妥协’。”制度设计决定了‘若无法妥协,则一事无成’。
他表示,这正是代议制民主的“精妙之处”:“我们都会对某些方面失望,又对其他方面满意,但我们接受其权威性,因为这是通过民主程序达成的。”当这一程序“被非立法机构僭越”时,就丧失了合法性。“司法裁决通常不会产生妥协,只会产生异议。而立法机构能促成妥协和结果——否则就一事无成。”
具体到罗伊案,他认为本应“追随露丝·巴德·金斯伯格(无亲属关系)的路径”(1993年进入最高法院前,两人曾是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同事)。他转述金斯伯格1992年演讲中的观点:针对罗伊案争议焦点的“德克萨斯州极端堕胎法,作出更狭窄的裁决就足以推动各州讨论和立法进程”。这一进程“当时已然展开。在妇女运动影响下,各州立法机构已有大量行动:多个州修改了法律,其他州正在考虑修改,有些则决定维持现状。”最高法院的判决“直接截断了”这一进程。
“露丝完全正确,”金斯伯格法官说道,“请务必在文中提到露丝。”(金斯伯格大法官上任后,尽管对罗伊案最初判决存有疑虑,但她始终是罗伊案及其1992年后续案计划生育联盟诉凯西案的坚定支持者。)
约35年前,道格拉斯·金斯伯格曾险些获得最高法院提名。1987年参议院否决罗伯特·博克(另一位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同僚)后,里根总统宣布拟提名时年41岁的金斯伯格法官补缺。但美国国家公共电台的妮娜·托滕伯格爆料称其学生时代及哈佛任教期间曾吸食大麻。随着婴儿潮一代掌权,此类爆料后来屡见不鲜。但在里根宣布提名九天后且未正式提名前,金斯伯格法官主动退出遴选。
他拒绝谈及这段往事,只笑着表示:“没什么可说的,整个过程就九天。”对于其法理观点与最终获任的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可能存在的差异,他也避而不谈:“肯尼迪大法官撰写或经手的重大案件,我从未研读过诉状。因此不便评价他的判决是否与我相左。”
三十年前,当最高法院上次考虑推翻罗伊诉韦德案时,肯尼迪大法官加入了凯西案5:4的多数方维持原判。若1992年最高法院席位上坐着的是金斯伯格大法官,美国历史与当代社会面貌或许会大不相同。
瓦拉达拉詹先生是《华尔街日报》的撰稿人,同时担任美国企业研究所和纽约大学法学院古典自由研究所的研究员。
道格拉斯·金斯伯格法官摄影:肯·法林本文刊登于2022年5月21日的印刷版,标题为《罗伊"异常"与美国的公民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