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环球网科技报道 记者 王楠】*随着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日益凸现。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初步搭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二十条政策措施,对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数据二十条”,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
对此,赛迪顾问数字转型中心总经理王晓宁表示,“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产权、数据流通和交易、数据价值分配、数据治理等数据要素价值化全产业链条制度框架,确定了不同类型数据产权和使用原则,明确了数据要素参与方权益制度。政策的出台,是打破数据壁垒,突破数据鸿沟,实现数据要素流动的指引性、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将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
“而如何推动‘数据二十条’落地实施,是地方、行业和企业接下来面临的核心任务。 ”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总体部主任乔亲旺认为,落实好数据四项基础制度的相关要求,需要制度改革、技术创新和市场体系多轮驱动、耦合发力,需要相应的工程技术手段为基础和支撑,形成“对制度规定的技术落实”。
此外,数据产权问题是一直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难题,在“数据二十条”中,首次提出了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认为*,*数据确权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也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目前,尽管国内各类数据交易所纷纷成立,但是数据交易都不够活跃,背后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数据确权问题。
张建民称,“数据二十条”按照数据在数据价值链上的相对形态,提出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架构,确定了(原始资源)持有者、(数据元件)加工者、(数据产品)经营者的权利。这种参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赋权新思路,将有利于激发各方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更重要的是,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进路、方案之间的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来。
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8%,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随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颁布,使数据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数据时代,高安全数字基础设施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提供可靠底座。
中国电子云陈磊表示,“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着重强调了数据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的相应权力。数据安全保护技术也从静态数据保护的1.0阶段,流转数据保护的2.0阶段,进入了数据资产保护的3.0阶段。
“此次‘数据二十条’的出台,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规定了数据确权、数据流通、数据治理等关键环节,更好地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中国建设。”陈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