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现役军人近距离枪杀前女友,未获死刑遭质疑
【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赵友平】台湾“中央社”、ETtoday新闻云消息称,新北市现役军人梁伟强去年6月携带向军中战友购买的枪支南下嘉义,近距离枪杀其前女友。梁伟强25日被法院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这一量刑在岛内引发争议。有网友留言说:别再判无期徒刑了,搞得好多人都敢杀人了。

报道称,梁伟强与王姓女子曾同居,去年6月他南下嘉义县向该女子索讨金钱、物品,并质问她是否仍与前男友在一起时。因被该女子及其前男友激怒,竟当着女子的母亲、表哥的面,近距离朝她胸口开枪,致其死亡。
报道称,一审嘉义地方法院称,梁伟强案发后深表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羁押期间多次出现自杀念头,认为死亡是逃避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在去年9月曾请求看守所其他收容人协助将其掐死但遭拒绝。他至今尚未向被枪杀女子家人赔偿。
嘉义地方法院认为,女子家人请求法官判处梁伟强死刑,梁伟强开庭时也表示希望被判处死刑,但对梁伟强判处无期徒刑,已足以收到“惩儆之效”。“梁伟强所为尚无剥夺其生命,使其与社会永久隔离的必要,因此判处无期徒刑”。
报道称,案经梁伟强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审理,仍依杀人等罪判处梁伟强无期徒刑。台湾“最高法院”25日驳回梁伟强的上诉,认为二审判决量刑适当。
对此,有岛内网友问:为什么蓄意杀人只是无期定谳(定罪)?↓

有网友说:别再判无期徒刑了,搞得好多人都敢杀人了。↓

还有网友骂道:没判死刑,垃圾法律。↓

也有人说,还是应该判处死刑,虽然梁伟强已经忏悔,然后悔只是一时,时间久远,仍会淡忘,对受害者及社会没有什么补偿与教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