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30年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 重点建设能源岛
【环球网财经讯】8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方案》提出,实施“禁售燃油汽车垒土筑基工程”,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体验。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实现2030年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方案》要求,要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海南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确保小于2.5: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7:1,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优先发展区域小于3公里,积极促进区域小于5公里。
《方案》还强调,将加强政策引导,推动燃油汽车加快退出。通过实行差异化上牌、行驶、停放等交通管理措施逐步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鼓励燃油汽车加快退出的财税支持政策措施,分阶段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鼓励地级市率先建设机动车零排放区。
《方案》提出加快构建统一的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与监管平台,到2022年,组建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公司,打造海南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平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在全省存量汽车和新增汽车中占比明显提高,燃油汽车退出速度明显加快、新增规模明显降低。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45%,各市县基本建成一个机动车零排放区。
对于碳达峰目标,《方案》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碳排放强度得到合理控制,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打牢基础。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继续下降。到2030年,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能源岛建设不断深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方案》首要重点任务是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将高比例发展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方案》表示,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光、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安全、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坚持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加大分布式光伏应用,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按照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模式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配套建设储能设施。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推进城市垃圾和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发电建设。
同时,将建立制氢、储运氢及用氢的全产业链,打造一区(氢能产业先行示范区)、一环(全岛场景应用示范环)、多点(氢能产业发展落地平台)的氢能发展路径。探索推进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开发应用,在海岛开展多类型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加快推进昌江核电二期、昌江多功能模块化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建设,适时推进浮动堆示范建设和新建核电项目选址工作。探索解决远海岛屿和大型海上设施的供能问题,打造海岛微电网,提升岛礁能源自给能力和用能清洁化水平。继续在中深层地热能、天然气水合物等领域开展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到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00万千瓦,投产风电装机约2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5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发电装机比重达75%,低碳能源生态系统初具规模。
《方案》将全面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实施“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建设工程”。到2030年,力争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75%左右,清洁能源装机比重92%左右,大电网与配电网、微网、微网群协调发展的电网形态基本形成,逐步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节能力,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全面建成数字电网、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