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将推出 资产规模前十险企将纳入评估
【环球网财经讯】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下发《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D-SII)的评估范围、方法流程和门槛标准,这成为下一步确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的指导和依据。
《征求意见稿》指出,评估目的是对参评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进行评估,识别出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每年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根据名单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防范系统性风险。
《征求意见稿》对系统重要性做出明确说明,指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
《征求意见稿》规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为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在评估范围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设计了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四个维度计12项二级评估指标,四个维度权重分别为20%、30%、30%和20%。
其中,规模的二级指标包括总资产和总收入两项,权重均为10%;关联度的二级指标包括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受第三方委托管理的资产和非保险附属机构资产四项,权重均为7.5%;资产变现的二级指标包括短期融资、第三层次资产和资金运用复杂性,权重均为10%;可替代性的二级指标包括分支机构数量与投保人数量、赔付金额和特定业务保费收入,权重均为6.7%。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评估的具体流程。《征求意见稿》指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每年向参评保险公司收集评估指标数据,计算各家保险公司加权平均分数(总分10000分),1000分以上的保险公司将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对1000分以下的保险公司,可使用监管判断决定是否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最终名单经金融委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