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
作者:郑湘琪
*【环球网科技综合报道】*5月31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交通运输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日前印发。
据介绍,自2017年《交通运输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以来,部属单位共完成各类型成果转化6525项,总合同额34.8亿元,有效激发了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为更好地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要,此次印发的《办法》遵循“能留尽留、应改尽改”原则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体现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做了更新、调整和优化。
交通运输部方面表示,《办法》包括总则、转化方式、技术权益、机制建设等12章45条。部属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相关内部管理规定,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办法》在促进部系统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人员创新热情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
其中,在收益分配和转化激励部分,《办法》明确了各单位成果转化收入处置、科技人员成果转化奖励报酬、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励报酬支出的财务处置、奖励公示、税收优惠条件等要求,及现金奖励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等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