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种子法》自3月1日施行 聚焦四方面释放政策红利
*【环球网财经消费资讯 记者 文馨】*新《种子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种子法》(以下简称“新《种子法》”)将正式施行。环球网财经消费资讯记者了解到,新《种子法》于2021年12月24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这也是《种子法》自2000年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改。相较于此前版本,修订后的《种子法》从四方面升级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二是扩大保护范围,三是延长保护链条,四是加大惩罚力度。
对于新《种子法》释放的政策红利,中信证券研报观点认为:加速推进育种原始创新能力建设,是种业振兴的关键,对“解决种源卡脖子,打赢种业翻身仗”具有决定性意义。预计,一是要加速推进以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为代表的种业创新攻关;二是要加速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三是要加速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预计具备良好创新资源和能力积累的优势种企和持续创新能力的转基因性状公司,将在种业发展中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发挥更重要作用。
中信证券强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升级,将推动市场环境获实质净化,行业出清成为必然。重复简单创新获取新品种权的种企生存空间大幅缩窄,或将转型或退出。预计违法侵权种企将加速淘汰,真正有能力、有意愿、有担当的育种原始创新优势企业将获应有经济回报,进而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动力。叠加生物育种产业化,预计行业集中度将快速提升,原始创新带来增量价值也将推动规模扩容。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种子和性状公司预计将进入高增通道。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宋敏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2000年《种子法》颁布后,我国种业自身及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技术创新方式及结果的变化,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也处在需要不断精细化调整和完善的进化过程中。新《种子法》的实施,能较好弥补种业知识产权制度的供给不足,为种业科技创新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业内人士表示,“新《种子法》实施后,具备自主研发创新的种业公司将更有动力进行原始创新,研发实力强劲的种业公司将在市场竞争中显现先发优势。因此看好具备突出研发实力、丰富种质资源的种业龙头公司。”
上市公司丰乐种业也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对新《种子法》施行对公司发展的意义进行了回复。丰乐种业表示:“新《种子法》加强对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会进一步净化市场,有利于规模化、规范化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