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售药触犯反垄断法 东北制药被罚1.33亿_风闻
灯塔媒介-2022-12-13 17:23

灯塔媒介12月13日讯,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制药”,000597)12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9日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违反反垄断法辽宁市监局拟对公司处以罚款1.33亿元。

据公告,2019年11月4日,东北制药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公司左卡尼汀注射液原料药产品销售行为因涉嫌垄断被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东北制药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滥用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行为。根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从轻处罚,拟对公司处 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共计13,300.44万元。
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63%和 134.31%。如处罚最终确定,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00.44万元,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东北制药表示,目前,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正常。今年以来,公司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在生产组织、技术攻关、工艺优化、降本增效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经营业绩稳步向好。
本次处罚是针对公司 2018 年 11月至 2019 年 6月期间发生的业务行为,公司已自收到反垄断立案调查告知后立即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公司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仅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对于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对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处罚金额虽然只有涉及垄断产品销售金额的2%,但对东北制药这样一家利润规模并不算大的公司而言,占比就非常高了。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65.69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28亿元。这也意味着,东北制药今年大部分净利润或将用于支付此项罚款。
资料显示,东北制药前身是东北制药厂,始建于1946年,是辽宁“老字号”的资深代表。2018年经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东北制药成为方大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其产品主要包括维生素C系列、维生素B1、左卡尼汀系列、磷霉素系列、阿奇霉素系列等。
此次涉及的左卡尼汀注射液,主要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并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
东北制药作为国内首家左卡尼汀药用原料获批企业,亦是国内药用左卡尼汀最大生产商,目前拥有注射液、口服溶液两个剂型。今年8月,东北制药曾公告称,其左卡尼汀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东北制药刚刚出售了两套位于北京的房产,虽然面积分别只有89.3平方米和64平方米,但由于单价较高,售价分别达到1235万元和885万元,合计金额超过2100万元,或有利于增厚今年净利润。
另外,近期医药板块表现较好,东北制药自上周以来也涨了约15%。12月12日公司还在深交所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公司产品对乙酰氨基酚入选发热症状常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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