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什么时候又成人生导师了?_风闻
秋旭-一只卡在门槛上的大老猫2022-12-08 11:40
以杀人、绑架,抢劫等重罪被判死刑的罪犯,在某些媒体中竟然成了“网红”导师,开始教导年轻人如何探索人生了,真是人之将死,其言便是至理名言呀。
公诉人坚持认为,劳荣枝在伙同法子英共同实施犯罪过程中,有大量的机会中止作案或逃离法子英的控制,即使在法子英被捕法办之后,也有大量的机会和时间投案自首,但是她都没有去做。她没有赎罪或争取减刑的行为和想法,即使在审讯期间也没有为自己犯过的罪行忏悔,还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就像某国政府一样,嘴比铁石更硬。
就是这样一个被法庭判定有罪的罪犯,在某些媒体眼里竟然成了炒作的“热料”,据“X派新闻”爆料,劳荣枝在刑拘期间读了大量图书,而且多是文学书籍。劳荣枝还希望自己亲属的后辈上985或211大学,学习热门专业,能找到好职业。在隐匿逃亡的那么多年里,她对自己亲属的后辈不闻不问,等临死了,突然关心其后辈来了,这鳄鱼眼泪来的实在太快了。而媒体在转述时,刻意忽略劳荣枝对自己亲属的言论,而是作为“过来人”对“后辈人”的教诲。劳荣枝一下子便成为所有年轻人的人生导师,可以为年轻人指点迷津了。
我们在各种传播媒介中看到的“人生导师”莫不以自己光辉的经历为加持,就是那些骗子也在极力渲染自己的身世很荣光,是值得人们效仿的。我们日常也莫不以合法的成功人士作为自己人生的参照系,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让罪犯指导我们的人生了,是我们自己吃错药了,还是某些媒体用错药了?
某些犯了罪的人,经过改造,其行为得到矫正,并诚心诚意忏悔自己所犯罪行,这样的人我们称之为“浪子回头”是值得期待的“新人”;而那些极个别的罪犯,既不忏悔罪行,也没有改变犯罪行为的,司法机关常常用“行为恶劣”“影响及其恶劣”等来定性,劳荣枝就属于这样的情形。
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在报道类似的消息时,应敦促企图实施犯罪的人中止犯罪行为,敦促有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及早自首,给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是为法庭认定的罪犯涂脂抹粉,把罪犯打扮成法律的受害者,去博得人们的同情。
新闻媒体应该用正面的人物形象去说教,否则适得其反。就好比李铁没出事时,你可以说让李铁这样的人带中国国足是正确的;等李铁出事了,再这么说就太讽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