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千年话公案之——焚书坑儒_风闻
戴上草帽不言肃-发展才是硬道理2022-11-29 14:09

“焚书坑儒”这个历史公案,一直到现在还是在撕扯,当年毛泽东主席也因此对郭沫若先生提出:焚坑事业要商量。
作为后世证明秦始皇和秦朝暴政、戕害文化继承发展的有力佐证,焚书坑儒到底怎么回事?其实是当时的两个历史事件的合称,一是“焚书”,一是“坑儒”。
大家都听后人说秦国和秦朝之所以“暴”,主要是秦国以法家思想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思想,而这种治国理念有始于商鞅变法。根据《商君书》的记载,商鞅对儒家的那一套是鄙视并要求禁绝的。从商鞅变法到秦统一六国,大约130多年时间,诸子百家和儒生方士们是不是受到秦的“残酷打击”呢?看来也没有!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和儒生方士们还是有一段“蜜月期”的,不仅有作为“顾问”的博士,丞相(赵绾)等高官也是由儒生担任过,儒生方士们很是渗透了秦朝的政治和始皇帝的个人生活。比如:在政治方面,儒生方士在礼仪规则、国家治理结构(主张分封)、封禅泰山等方面大力参政议政;在生活方面则是“无微不至”了,为了始皇帝“万寿无疆”到处寻找“仙人仙药”(最著名的就是“徐福的几千童男童女最后不知生死了”),还忽悠始皇帝当了一把“真人”。——“卢生说始皇曰:臣等求芝奇药仙者常弗遇,类物有害之者。方中,人主时为微行以辟恶鬼,恶鬼辟,真人至。人主所居而人臣知之,则害於神。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爇,陵云气,与天地久长。今上治天下,未能恬倓。原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於是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后世宋徽宗、明嘉靖等著名“道君”皇帝也是有传承的)——《史记.秦始皇本纪》
更奇葩的是求仙问药还干预了秦朝的军事——“因使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始皇巡北边,从上郡入。燕人卢生使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录图书,曰“亡秦者胡也”。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史记.秦始皇本纪》
看似一团和气,矛盾的终于因为治国理念的碰撞而激化,因为谎言欺骗而爆发。
第一个历史事件“焚书”开启:
**起因是****博士齐人淳于越要求始皇帝“法先王、行分封”引发的大讨论,最后搞到了统一国家思想的高度,“法后王、开郡县”这是秦王朝治国思想与国家架构的根本,是秦王朝不容许大肆攻击的。**于是连当年写《谏逐客书》的李斯也惹急了——“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的焚书分三类进行的:一是非秦国史书要烧掉,二是“诗、书、百家语”只有国家或者国家认可的官员专家可以留存(传播),三是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禁。同时,也禁止了民间的私学对“诗、书、百家语”传播。
**要说,秦始皇为了专治统治,焚史书、钳制“诗、书、百家语”的传播,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发展绝对是历史的千秋罪责。但是,儒生们“法先王、行分封”就对吗?不仅不对,而是错的离谱,也是千秋之罪!****秦朝以后2000多年的封建史,“法先王”的思想,是造成中华民族创新力衰减的主要“罪人”;而“行分封”呐,则是标准的“坑死人不偿命”;**最著名的要说西汉的“七国之乱”和明朝的“靖难之乱”了,这种造成王朝初期内战的社会动乱之源,无论对王朝和百姓本身都没有任何好处。说起来,还真是汉高祖、明太祖读书太少的原因啊!
第二个历史事件开启则是因为无法圆满的“谎言”。
卢生、徐福、韩终、侯公、石生等等这些人,对始皇帝吹牛的“仙人仙药”本身就是个经不起检验的谎言,后来害怕了,就跑路了,这还不算,还要把责任推到秦始皇头上。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於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於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史记.秦始皇本纪》——这可能就是遵守“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的圣人之言吧!
始皇帝知道后当然是大怒,“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史记.秦始皇本纪》——看来,这帮人既没有江湖义气、更没有“同志生死相托”的牺牲精神,攀咬的也是比较厉害。
要说秦始皇作为一个专治的封建君主,“坑儒”尽显其和专治制度的自私、残暴,**那么反观这些被坑的“儒生们”,他们的人品、所说、所做,比之商纣之费仲、恶来(巧了这是秦国的老祖宗,不知道历史是不是冥冥中有报应)之奸、之恶不差吧,后世评价应该是“妥妥的大奸臣、民贼”!**怎么就成了抗暴的“殉道者”了?当徐福把那几千童男童女当成“祭品”带走,比之白起坑赵卒是不是一样惨绝人寰的悲剧?为什么没有那么多后世的道德批评呢?这未免太双标吧?
现在还有人把徐福当成“探险家”了,真是TMD滑天下之大稽!
进过焚书坑儒,中华文化传承受到较大影响,但是“诗、书、百家语”依然传承下来,其中包括秦国的官方和民间“义士”的留存。儒生们还依然活跃在秦国的朝堂。
叔孙通者,薛人也。秦时以文学徵,待诏博士。数岁,陈胜起山东,使者以闻,二世召博士诸儒生问曰:“楚戍卒攻蕲入陈,於公如何?”博士诸生三十馀人前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愿陛下急发兵击之。”二世怒,作色。叔孙通前曰:“诸生言皆非也。夫天下合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示天下不复用。且明主在其上,法令具於下,使人人奉职,四方辐辏,安敢有反者!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间。郡守尉今捕论,何足忧。”二世喜曰:“善。”尽问诸生,诸生或言反,或言盗。於是二世令御史案诸生言反者下吏,非所宜言。诸言盗者皆罢之。乃赐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叔孙通已出宫,反舍,诸生曰:“先生何言之谀也?”通曰:“公不知也,我几不脱於虎口!”乃亡去。——《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叔孙通是个有政治洞察力的人,后来帮助西汉王朝恢复礼制,也是汉代的儒宗。就是这个人,也是司马光眼中的“小儒、非纯儒”。其余博士诸生三十馀人,则是对秦二世“忠诚”的,至于秦朝是不是“暴秦”、陈胜起义是不是抗暴,他们则不会关心,还要坚决打击。这些人不过是学成儒家艺,卖于秦皇家,关键是卖不卖的出去!
“焚书坑儒”说明秦始皇及封建专制制度自私、残暴的历史和阶级本性,也是秦始皇的千秋罪过。但是,其维护的“法后王、开郡县”确实是当时乃至2000年封建史中,比儒家更正确、先进、更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思想和国家治理架构。****——祖龙虽死魂犹在、儒家名高实秕糠,这是总结历史实践得来的最恰当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