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多批投资者收到证券虚假陈述案缴费通知_风闻
股民索赔宝-股民索赔宝官方账号-公众号:股民索赔宝2022-11-28 10:3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瑞德,股票代码:60066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近期又有了新进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我们代理的多批投资者收到了法院诉讼费缴费通知,但目前投资者索赔时效还没到,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6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此前,公司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债权人哈尔滨新力光电、黑龙江省东鼎路桥建设、河北恒博新材料、黑龙江省瀛洲建筑、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公司拟签订多方《债务抵销协议》,债权人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子公司债权合计人民币22,980.81万元无偿转让给控股股东左洪波用于抵偿控股股 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表示,目前控股股东资产受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占用资金,公司与债权人、控股股东签订本协议后,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用金额将大幅减少。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负面影响,亦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没有不利影响。刘鹏律师表示,这对于投资者索赔来说也算是个好消息。
关于公司重整情况,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共计2个主体提交了重整报名资料,包括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鲁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鑫宸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其中,鲁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鑫宸实业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支付了保证金,并拟被确定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后续,临时管理人将与联合体投资人就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磋商。如果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联合体投资人未能 与临时管理人签署相应的正式投资协议或未能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临时管理人有权 更换投资人或开展二次投资人招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