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争议中,执法时往往更看中车辆的价值,而非车辆的侵权属性?_风闻
guan_15634569632000-2022-11-22 09:10
【本文来自《我的车位经常被占,人家说让我打110拖走,打了110但又如何?》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海龙
- ”但是法律不承认私有车位像其他私产一样不被外人侵犯的财产属性“此话怎讲?
其一,小区内的车位普遍分为三种:公共车位、租赁车位和产权车位。除非业主搭棚子、装地锁保护起来,否则这三种车位在外观上没有区别,查验各类手续的真假也很麻烦,所以执法中往往敷衍塞责。而且从大趋势来看,未来的小区建设将以开放式社区为主,小区内的道路、车位在闲时兼具公共属性,所以现在小区内的道路等级、车位样式已经和市政道路、公共车位大同小异了,执法中也没必要在现阶段刻意培养业主的道路、车位产权意识。
其二,车位争议中,执法时往往更看中车辆的价值,而非车辆的侵权属性。例如,业主阳台上莫名出现一件衣服,不知道哪儿来的,也没有失主的信息,那么业主是可以随意丢弃的,即使衣服是名牌,执法时也倾向于认定失主保管不善。但是,如果业主在自家阳台上被不知哪儿飞来的一个香奈儿包包砸的头破血流,包里还装着几十万现金和一颗200克拉的猩红血钻,那失主保管不善甚至伤及他人的责任会远小于业主丢弃包包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即使包包侵权在先。
车位争议也是这般难以理喻,哪怕是个四面漏风、轮胎漏气、锈迹斑斑、卖废铁都嫌的车架子也被当作车来看待,只要车主报案,执法者就得按状态正常的车辆估值立案,擅自移动车架子的业主、物业都得吃瘪,此时车架子就和上面的包包一样,将其随意处置的”经济责任“会优先于业主私产被侵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