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谘询总结报告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精神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2-11-08 04:10
澳门特区政府昨日公布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开谘询总结报告,全文长达五十三页,四万二千多字,还附带有多帧图表。该总结报告是对八月二十二日至十月五日就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进行为期四十五日的公开谘询,透过新闻发布会、界别及公众谘询会、专题讲解会、电视电台时事节目、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方式等不同途径,广泛收集到社会各界的五千九百三十七份意见和建议意见中,整理出十一万一千零四十九条意见,并进行总结而成。该总结报告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谘询工作的总体情况,第二部分是意见和建议的整理、分析与回应,第三部分是谘询文本内容以外的意见和建议,第四部分是总结。
如果说,在公开谘询文本的研究及撰写作业,是根据习近平主席「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及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的论述,结合澳门特区的实际情况,及国内外威胁我国国家安全和特区政治、经济、社会安全的现实,针对现存《维护国家安全法》的不足,而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从而撰写出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开谘询文本,是属于科学决策的过程的话,那么,这次对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谘询文本进行公开谘询工作的过程及成果,就体现了民主决策的精神,而这一厚本《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开谘询总结报告》,就是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相结合的丰硕成果。
实际上,在谘询工作的过程中,透过多样化及灵活性的方式方法,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不但是量多,而且也是质优。与十三年前进行的《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的谘询工作相比,更为全面、更为系统化、更为深入,而且社会反应更为务实理性。当然,这与习近平主席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背景,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国安法》并作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而澳门也在立法会选举中贯彻「爱国者治澳」原则的大环境密切相关。因而各场谘询会都有序顺利地进行,这就使得所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品质更高,更能代表全澳社会各界别群众的心愿和意志。
经过近年来澳门特区政府和澳门中联办在每年四月间联合举办「国家安全教育展」的普及性教育,也经过今次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谘询文本谘询工作的全面深入讨论,澳门居民都普遍认识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并了解到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因而都深刻地认知到,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份,是中国领土完整的组成部份,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因而在国家安全问题上,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分,更是全民的神圣责任。尤其是随着世界形势的急速发展,国内外形势十分尖锐复杂,危害国家安全不但体现在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而且更大量地体现在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不但是使用暴力行动,更大量地体现在非暴力行为。香港反中乱港派的某些伎俩,包括「公投」等也曾经被引进澳门,澳门的反中乱澳分子也曾参加了国际分裂势力举办的活动,接受培训,并到国际场合「告状」,体现了「内外勾连」的特征,因而更有必要完善补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及组织机制,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精神,结合澳门的实际情况,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
而这份《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开谘询总结报告》的每一个文字,每一个议题的分析总结,每一帧图表,都充分反映了澳门社会各界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深刻认知,及对澳门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担当精神。实际上,按意见的立场分类,同意意见占百分之九十三点三七,不同意意见占百分之零点四,其余为其他和无效意见,显示是次修法获得社会普遍支持。因而报告根据居民们的意见总结强调,现行《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一部仅限于维护政治、军事和国土这些传统意义安全的法律,故唯有因应环球安全发展趋势,及时修法予以完善,才能落实中央「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和澳门社会长治久安,从而更好地守护广大居民的福祉。
现在大多数居民都认识到,二零零九年制定的《维护国家安全法》,那是针对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法律。而且即使如此,在当时反中乱澳势力与反中乱港势力以至是外部分裂势力勾连,向澳门特区政府施加不当压力之下,为了顺利立法,而作出了一定程度的妥协。因而不但是并不能适应后来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应对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需要,而且即使是应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七种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也是并不「给力」的。因而借着这次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将之完善补强为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就很有必要。而且这也是澳门特区切实维护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的具体表现。
从「总结报告」列举的各项数据及具体意见看,澳门社会各界对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各项传统和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的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知,而不是流于泛泛的口号上。这就反映了澳门各界人士在此前维护国家安全的普及教育的基础上,有了「专业性」的提高。而且,也折射了各界群众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主动积极推动。实际上,在总结报告中,就归纳了各界人士积极主动提出谘询文本内容以外的意见和建议,如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维护网络安全水平、确保公务人员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相关配套法律等。
值得注意的是,总结报告「既报喜又报忧」,在充分反映绝大多数正面意见和建议的同时,也如实地梳理了少数甚至极少数的不同意见,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当然,并非是「单纯现实反映」,而是对这些不同意见进行了分析说明。如针对有极少数意见认为谘询文本的建议损害居民的权利与自由,总结报告指出,必须正确理解国家安全与基本权利的关系:一方面,国家安全是居民权利和自由实现的前提条件,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能够更好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不属于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畴;另一方面,权利需要依法行使,不得滥用,以合理平衡与他人合法权利及社会公共秩序的关系。又如针对极少数意见认为,此次修法将《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扩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组织、团体或个人」、将「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改为「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增设「教唆或支持叛乱罪」、一般规定等,可能违反《澳门基本法》,总结报告分析及回应指出,以上意见是对《澳门基本法》的性质,以及其与《维护国家安全法》之间关系的不正确理解。《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原则性和概括性地规定了七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不意味着刑法上只能有这七个危害国安的犯罪行为,也不意味这些行为一概只能以犯罪的形态出现,更不意味着法律保护的国家安全利益只能局限于传统安全的范围。等等。这是很有必要的,虽然是少数服从多数,也必须以理服人。当然,今后在整理成法案文字时,也须注意做到最大公约数。
下一步,就是特区政府根据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指导思想,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分析结果,做好《维护国家安全法》修法法案的草拟工作,争取早日完成,以便推进后续的立法程序。这又将是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相结合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