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小众的事情,当事人越想引起大众的注意,到最后非主流倒像是成了网络上的主流_风闻
阳光明媚330-2022-10-30 09:47
【本文由“败灯必败”推荐,来自《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小孩,还有这么省力的活法?》评论区,标题为败灯必败添加】
- 透视镜
- 活得怎么样,完全看个人取舍,和结不结婚关系不大,谁说结婚了就不能有追求?就不能学习,不能有新的兴趣爱好?我前年就重新捡起英语饶有兴致的学起来,而且那天因为需要帮小学的儿子画点东西我突然对绘画提起兴趣,买来工具开始学素描。 我也闲暇时看看书写写诗(自娱自乐),听听音乐,写写评论。 我还在关注建筑设计,打算在满意的地点买一块地建一个现代风格的别墅。自己设计自己装修,有自己的影音室、书房和工作室。 我还打算在二楼的天台上放一架天文望远镜。我要在周围种植一长垄一长垄的薰衣草,在远处种一株耸入云天的开满白色梨花的高大梨树(因为小时候家乡的山上有一棵大梨树,春天开满一树纯白的梨花,绝美)。 我有美好的理想和前进的动力,我还有可爱的妻儿和可期的未来,有什么不好吗?我老了可以选择独处也可以选择和妻子坐看云起云收,还可以领着小孙子养小动物,和他在玻璃温室里观察种子发芽,蜘蛛结网,教他认识各种植物。 我出去久了有人喊我回家吃饭,我有更多的选择,也不会有“人走了钱没花了”的遗憾。 心如自由没什么能成为锁住你的牢笼。 我也曾年少轻狂,也曾路过三月的芳圃,沐浴过四月的雨露,生活的道路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完全看自己的经营。 我希望自己的一生,相遇的都是惊喜,遗落的都是想念。
讲得太好了。
网络时代,越是普通的事情,越是无法引起公众的注意,原因大概就像“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一样。越是小众的事情,事主越想引起大众的注意,到最后,非主流倒像是成了网络上的主流。就像美国的LGBT,三天两头在翻浪花,好像很流行了,而且你一旦要是对ta说个不字,立马会遭到暴力讨伐,甚至是实体暴力。这是不正常的。
应该感谢你为普罗大众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