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对不法行为的惩戒是一时的,但是社会道德的惩戒却可以是无时无刻的?_风闻
guan_15634569632000-2022-10-10 07:38
【本文来自《有人报警抓到一个贼,我们磨磨蹭蹭赶到现场,小偷带着哭腔说:你们怎么才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胡子哈登
-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不能违背常理
法只有在有人告诉的情况下才会不向不法让步,当没人告诉时是不会主动惩戒不法的,因此对不法者来说只要用洒水车清洗掉可能告诉的人,不法行为就可以继续存在。
法对不法行为的惩戒是一时的,但是社会道德的惩戒却可以是无时无刻的。以“非法同居”为例,当不法者不承认法定结婚程序,也不要求法律维护他们的夫妻权利时,他们就可以公然违法而不惧违法后果,但是他们可能遭受的道德谴责却是如影随形的。很多出狱者无法再次融入社会,就不是因为他们已经遭受过的法律惩戒,而是出狱后的道德谴责,对这些人的法律救助就是执法者试图说服道德捍卫者,思想根源就是执法者试图以法律压制甚至替代社会道德,由此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本文提到的小偷这个违法者更加亲近警察这种执法者,而更加害怕群众这个道德捍卫者。
法虽然不能违背社会道德,但是却经常滞后于社会道德。当“夺妻灭子之恨不共戴天”是社会道德时,毒杀长兄如父的武大郎的西门庆等人就已经可以被社会道德处死的,可由于法律的先天缺陷,作为执法者的武松却选择违法行为惩戒西门庆,而他自己成为了道德楷模,而非法律守护者。时过境迁,山东辱母案中的于欢是比武松更加正确的道德模范,却没人称赞他的道德行为,反而要为法律议题争论不休,说明现代人的意识里法已经高于道德,不法行为的可能后果已经替代了道德惩戒,因此再遇到不扶摔倒老人的人时别急着谴责他们不道德,要先想想是道德压制他们的行为,还是法律在压制着他们。同样,唐山烧烤摊打人这一单一行为便足以让施暴者承受足够压力的社会惩戒,但是法律却要东拉西扯一大堆,数罪并罚才能达到社会惩戒预期的力度,因此为祸一方、横行多年后被集中清算成为常态的根源还是在于法律惩戒在压制甚至替代道德惩戒。
最后,法不能违背的只是它承认的社会道德,即法可以无视它不承认或不想维护或不能维护的社会道德。例如吴签儿案,他的宠粉福利无疑是不道德的,但是未必是违法的。即使有个传闻中的未成年人,时至今日也没有一个法律上的受害者“主动”要求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法律要惩治吴签儿还真是无从下口,只能不明不白的关押到社会道德能够接受的时长,然后等群众差不多遗忘了,再找个刑期差不多的罪名判了了事。
所以说,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的神圣地位,但是不应该神话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