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放出试探气球?还是胁迫澳门特区政府?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2-09-14 04:48
在香港爆发「反修例」事件后,台湾民进党当局一直拿来作文章,并将之作为蔡英文骗取选票的策略,因而在与此同时,「忽略」未能「有益于」民进党当局的澳门事务。但近日突然风云骤变,台湾民进党当局「关心」起澳门事务来了,透过带有明显政治颜色背景的《自由时报》,向澳门「开炮」,而且是「两炮齐鸣」。,这个事态,值得高度注意。
这两「炮」,其一是陆委会驻澳门的台北办事处的官员的工作证到期,可能未能获得澳门特区政府延期;二是陆委会放风,要出售澳门「国父纪念馆」。并将这两件风马牛不及的事情扯在了一起。
前者,《自由时报》报导说,台湾当局驻澳门办事处长悬缺三年多,前任处长陈雪怀二零一九年届龄退休后,因台方拒签「一中承诺书」,一直无法再派新任处长赴澳履新。目前台湾驻澳门办事处仅剩下三位正式派驻官员,分别为陆委会两人、「外交部」一人,最后一人的工作证十月三十日到期,若澳门政府不续发工作证,十月底前将全员返台,驻澳办将与驻港办一样,只剩下当地雇员。
后者,《自由时报》报导说,陆委会鉴于其驻澳门办事处最后一名官员的工作证将于今年十月三十日到期,为防陆委会在澳门的「国有」财产澳门「国父纪念馆」可能被中国「没收」,现已研议朝向「出售」方式处置。报导引述知情官员指出,澳门「国父纪念馆」的产权登记在新加坡「APHS」港华旅行有限公司名下,该公司为陆委会全资持有,「国父纪念馆」交由驻澳门办事处负责管理。
对此报导,陆委会昨午发出三点声明,证实了前者亦即有其驻澳办事处官员在申请工作证延期时,被要求签署「一中承诺书」之事,但就绝口不提陆委会将会出售澳门「国父纪念馆」,只是说,台湾当局在澳门「国有」财产皆依法持有及使用,「政府」会全力保护在澳「国有」财产。等于是间接否认了《自由时报》的该项报导。
但《自由时报》却将这两件事扯在了一起,还言之凿凿地声称,陆委会判断,在其派驻澳门的官员全部撤回台北后,中国大陆可能会「没收」澳门「国父纪念馆」,因而陆委会已研议朝向「出售」方式处置。
这究竟是陆委会透过台湾媒体放出「试探气球」,但只有亲民进党的《自由时报》为其效劳,《自由时报》「见到风就是雨」,「独家爆料」?在过去,《自由时报》确实是曾经有过诸多「擦鞋擦到马蹄上」,为民进党当局「帮倒忙」的举动,只得被迫「澄清道歉」。
但也不排除,所谓「出售国父纪念馆」之说,确实是陆委会的政治操作,意图以此来胁迫澳门特区政府,其驻澳官员无需签署「一中承诺书」,也得为其工作证签准延期。但在透过媒体放出「试探气球」后,发觉反应不佳,反而暴露了民进党当局的「台独」本质——透过「去孙中山化」,循序渐进地透过「修宪」达成「去中国化」之根本目标。
实际上,民进党的党纲是「台独党纲」,其最高目标是推翻「中华民国」,建立「台湾共和国」。但为了骗取选票,而以《台湾前途决议文》的论述暂代之,披着「中华民国」的外衣,贩卖「台独」的私货。因而为了取得窃据台湾地区政权的「正当性」,在所有官员宣誓就职时,都循过去惯例,面向孙中山先生的遗像。现在要出售澳门「国父纪念馆」,岂非自我暴露其「台独」真面目?因而一看势色不对,就连忙收回出售澳门「国父纪念馆」的设想。
「国父纪念馆」严格来说,其实是国民党的党产。但台湾民进党当局的「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只能是在台湾地区生效,其法律效力并不及于台湾地区之外的各地。
位于文第士街的「国父纪念馆」,原是孙中山先生原配卢慕贞及其女儿的居住楼宇。卢太夫人逝世后,其业权由两名孙辈所承继,后来他们由于手头拮据,以六万澳门元抵押给澳门邮政局储金课。后因无法偿还债款,面临公开拍卖。及至一九五八年,业主因拖欠三期贷款利息未清,法院准备进行公开拍卖,掀起轩然大波。当年义助孙中山从事革命活动的元老卢怡若电台致电台北孙科,声称北京将会参与竞投。蒋介石接到孙科的报告后下令拨款五万美元,交当时的「中华民国驻澳门专员」陈元屏将其赎回。因澳门法例规定必须不动产物业必须以自然人登记立契,蒋介石遂又指示时任国民党中央第三组(即海工会前身)副主任董世芳以其个人名义办理并予修建,并确定为纪念馆,陈设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出任大元帅时所用品和家俱,以及他在澳门行医时使用的物品,还珍藏有其真迹和生前珍贵照片,并由于右任亲题馆额「澳门国父纪念馆」,于翌年四月一日由卢怡若主持典礼正式对外开放。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国民党澳门支部重返澳门活动后,就是由国民党海工会每年调拨新台币六十万元维持运作,但仍拮据。台湾当局便出售澳门「工团总会」旧址,将得款一百八十万澳门元,以「中山基金会」名义存入澳门一家银行,以利息补贴纪念馆的日常开支。因此,「澳门国父纪念馆」应是国民党的党产。
在「九七」「九九」前夕,李登辉担心香港、澳门先后回归后,会「没收」国民党在港澳的党产,指令刘泰英处理,其方案是由国民党在新加坡成立悦升昌公司,将港澳的党产转移到该公司。但在处理过程中,引发国民党内不同派系的斗争,并以「国民党出售党产『澳门国父纪念馆』」的假消息,打击在海外首揭反对李登辉「台独」义旗的国民党澳门支部(港澳总支部九支)主委吴华(吴道明),成为李登辉诬陷吴华「双面间谍案」的其中一项「罪状」。随后,由「陆委会」出面接管,每年拨出五十万元新台币,作为维持运作经费。后来即使是先后经过三次政党轮替,这个方式都没有改变。
应当指出的是,陆委会即使是真的要出售澳门「国父纪念馆」,也将会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因为其业权持有人仍然是已经逝世的「董世芳」。按照澳门法律,其后人具有第一优先继承权。虽然董世芳在生时,已经签署了委托书,授权悦升昌公司处理纪念馆的产权,但悦升昌公司代表并未有签字,也未有到澳门当时的田土厅办理转名手续。这是因为,倘办理转名手续,悦升昌公司就要缴付四百万元税款,还要负责承担该馆每月三万多元的管理费用,悦升昌公司不愿做此「蚀本生意」。这也正是李登辉指令「陆委会」接管澳门「国父纪念馆」的主要原因。
台湾当局昨日透过媒体的放风?是否含有以出售「国父纪念馆」,来胁迫澳门特区政府必须为其官员签发工作证的意思?看来并不排除。而从陆委会的声明看,尚未至于如此。或是在试探后,发觉是「陆文霆睇相——唔衰攞来衰」,因而收回。当然,也不排除是《自由时报》「擦错鞋」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