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菜罚:和乌鸦校尉掰掰法理(三)_风闻
温柔刀-章跃富2022-09-06 11:07
立法的缺陷,是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基础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情形,却没有规定如何实行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导致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有多重,你乌鸦校尉有过调查分析吗?没有吧。其实,大多数毁三观的畸形行政处罚,都是出自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就芹菜罚案举个例吧。
1、本案的当事人,如果如实供述违法行为,并提供他人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按本案的情形,本应当处以5万元的罚款,因为有了这个情节,该如何量罚呢?
由于从轻减轻处罚,是没有幅度规定的,在5万元以下,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自由裁量;即使是有自由裁量基准的,由于大多数自由裁量基准也没有规定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执法人员依然可以自由裁量;这就是法律的巨大漏铜。很可能你看到的处罚是: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4.5万元。你说,哪一个错了?你说谁滥用职权?
2、本案的当事人,如实供述违法行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罚款5万元。
3、本案的当事人,如榆林市的情况,罚款:6.6万元。
从1万元到6.6万元,你说那个合法合理?按照你们的观点,论所谓的过罚相当,1万元才是吧。那你不认为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吗?那你认为,大家都应该这样去处罚吗?
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是不明确的,何为从轻处罚、何为减轻处罚?你告诉我法律的规定。没有吧,那就各尽所能的使用。谁之过?
乌鸦校尉,请你谨言慎行。
依照现在的《行政处罚法》,同案不同罚,也是刚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