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讲的信息公开,有一个“可分割原则”_风闻
一洗闲愁十五年-2022-08-27 11:34
【本文由“一杯酒999”推荐,来自《美国司法部公布修订版宣誓书24页被涂黑,特朗普:美国的耻辱!》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米国政府信息公开遵循的主要是1967年的《信息自由法》,其中信息公开的规定遵循一个所谓“可分割原则”。大意就是凡是可以从含有豁免公开的信息中分离出来的非保密信息,都应毫无保留地予以提供。
根据这项原则,文件中可以合理分离的任何部分,在删除应保密内容后,应当提供给请求获得信息的人。简单说就是加入一份文件既有保密部分,又有不保密部分,那就把保密部分涂黑,然后以复印件或者PDF的形式提供给申请公开人。
表面看上去很合理,在政府信息的公开与保密之间达成了一种平衡,但实际上这就是一个牌坊式的原则。米国的相关单位完全可以做到在表面上、程序上向你公开了信息,但其实你什么信息都拿不到。正如本新闻中,表面上公开信息,但实际上关键信息根本看不到。完美做到了“形式皿煮,内容专制”,还得说米国人毕竟是牌坊大师。
现在大多数西方国家都跟米国学坏,不想、不便、不愿公开的信息都拿这招来进行敷衍。举个例子:
2012年,嘤国兰埃塞克斯郡布伦特伍德市保守党议员罗素•夸克根据嘤国《信息自由法案》向当地市政厅申请获取一些税收政策信息。市政厅随后给他回复了425页的电子文档。 出人意料的是,这些文档上内容几乎全被涂抹,因此打印出来几乎就是一沓黑纸。 只留下一些无关紧要的句子,诸如“谢谢你,史蒂夫”等等。
罗素•夸克花了一个小时才把这些“黑纸”打印出来,几乎用光了整整一墨盒的碳粉,然而想要的信息一个字都没看到。


米国国家档案署网站公布了公开档案文件遮挡敏感信息的一些基本准则,不能公开的信息包括:涉及军事计划、武器系统和作战的信息;泄露后可能影响米国对外关系的外国政府信息;涉及情报活动、情报来源、情报方法、加密技术的信息;涉及国防系统装备、基础设施存在薄弱环节的信息;涉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开发、生产和使用的信息;泄露后可能威胁总统、副总统等政要人身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信息;可能泄露敏感人员身份的信息等等。此外,米国一些重要敏感机构如慈爱庵、恩爱死啊等机构的信息公开有专门立法规定,可以不遵循1967年的米国《信息自由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