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台贸易的法律纠纷中,吃里扒外的可不少_风闻
自思自立-2022-08-19 07:24
【本文由“工业党经济学”推荐,来自《这两天很多自媒体一惊一乍的说EDA断供,仿佛天要塌下来》评论区,标题为工业党经济学添加】
- 小雨点
- 当年台积电故意搞中芯,在加州起诉,因为之前已经有过一次同样手法的先例了,所以这次中芯试图反击,抢先一步在北京反诉。然后呢 ?
北京的高院驳回了。。。驳回了。。。驳回了。。。
然后,加州的判决,中芯又是意料之中的败诉。。。一蹶不振。
以前我们嘲笑阿尔斯通后面的法国。。。回头再看看。。。嘁。
我朋友有类似的案例,陆台贸易,本质上是融资性贸易。所谓的融资性贸易,就是大陆甲用贸易的方式给台湾乙信用证方便乙融资,乙要确保保证资金回笼,否则在信用证议付文件上是不齐全的。最后台湾乙公司使坏,在北京起诉大陆甲公司拖欠货款。
从书面证据等等来看,甲公司肯定是赢定了。但最后北京仲裁机构不按证据来判,而是采用的是心证办法,即认为这个贸易不符合贸易逻辑,认定大陆公司有欺诈行为,要判大陆公司败诉。因为是融资性贸易,有些手法的确跟正常贸易有区别,比如说甲不出具货物签收单,等乙控制的第三方打钱进来后再出具签收单,确保资金安全。
这件事,行内人士认为一定是某些幕后交易的产物。因为实际上大陆甲公司只是收取一些资金费用,不存在欠台湾乙公司货款的情况。但按照这个判决的结果就是大陆甲公司得赔台湾公司好几个亿。官司还在打,但大陆甲公司败诉得几率是7成。
我不知道如果大陆甲公司败诉的话,赔出去的钱会落入谁的腰包?吃这类钱的人不少,这算不算吃里扒外?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