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传唤和服女有错?_风闻
添点小火-照无眠2022-08-16 19:01
这篇文章为“和服女”辩护,留言超过10万条,但支持作者的百不足一,几乎是一边倒支持警察举措。
针对该文章说的几个观点,试着辩论一下:
一是认为和服女没有错,不应被警察传唤,反诬警察滥用权力,犯了寻衅滋事罪的法条,如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如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并要求该警察所在单位的上级机关传唤这位警察,查其动机。
(事实上,“和服女”在街上晃荡,引起群众围观,刺激群众因痛恨日本侵略者而产生极大的厌恶情绪,破坏了整条街的和谐环境,定性为寻衅滋事并进行传唤,正义,合法,没有错。)
二是把穿和服等同于吃日本料理挂日式灯笼用日制产品,认为性质一样。
(这里面不能简单划等号。日本料理、日式灯笼、日制产品甚至日资企业,都已经是被中国大众所能接受了的但对和服这一更具日本文化特征的服饰,中国人的接爱程度很低,很容易把这种服饰与日本军国主义、日本侵华战争、日军慰安妇、南京大屠杀、731细菌部队等联系起来,引起民众抵触、反感、厌恶。如果和服女穿着和服呆在日式料理店里或日资机构里,不招摇过市,有意恶心中国民众,大致是不会引起民众强烈反感,更不会招惹来警察传唤。喜欢日本文化可以,但终究要讲究一个度,讲究一个场合环境。在日本投降77周年纪念日前几天,穿和服上街招摇,这非但有精日之嫌,更有恶意引起争议、挑起事端之嫌。)
三是把穿和服与穿西装、T恤、衬衫、皮鞋、高跟鞋、运动鞋、丝袜、内衣内裤等舶来品等同起来,认为穿和服与穿那些舶来品一样,无可厚非。
(和服是日本民族特有的,在世界上并未被广泛接受,具有十分鲜明的民族性。而作者列举的其它舶来品服饰,早已在全世界广泛使用,即使在中国也超过百年以上,已难以认定这些舶来品的具体的民族性。更为不同的是,中日有着深刻的世仇,二战结束已77年,日本至今没有向中国道谦、谢罪,并且就在8月15日这个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日子,日本多名政坛要员还参拜靖国神社,日本还常常与中国作对。鉴于日本的种种表现,中国民众普遍性的对具有鲜明日本文化标志性的东西和对西方其他国家的东西,接受程度有着天壤之别。这是现实的存在,这是存在的现实,不可不察。)
四是认为穿和服是个人爱好,个人自由,法无禁止即可为。
(穿和服可以算作是个人爱好,国家法律没有禁穿,但个人爱好不等于可以严重影响到他人,法无禁止的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做,任何言行举止,都要考虑到风土人情,考虑到民族感情。如某个人爱好日本国旗,可以,你在你的私人场所收藏、展示、欣赏,但你不可以扛着日本国旗去热闹的大街上招摇过市,更不允许在天安门广场甚至人民英雄纪念碑前去展示。又如某人爱穿比基尼展示曼妙身材,你可以在家里穿,可以在游泳馆里穿,可以在沙滩上穿,但不能在闹市街头穿,不能在严肃的集会上穿。所以,用个人爱好,用法无禁止,来为和服女辩护,是属于无理取闹,胡搅蛮缠。)
总之,这件事有没有更深的背景,不好乱猜,但在中日关系没有任何好转且在日本投降77周年前弄这么一出,肯定会刺伤到全国大多数人的民族隐痛和排斥。
警察做法不违法,符合全国广大民众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