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严防输入又保障澳人正常通关利益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2-08-08 04:38
澳门经过四十多天的努力,取得这一波抗疫斗争的胜利,连续十多天没有发现本土病例,无论是社区还是隔离酒店都实现了「清零」,因而行政长官贺一诚签发批示,解除「即时预防状态」,珠澳两地联防联控机制决定从本月三日下午六时起,恢复免隔离通关。这几天,先是青茂口岸,后是关闸/拱北口岸,每日都是人头涌涌,又恢复了以往的热闹兴旺景象。
但在昨日,却遭到挫折。珠海方面中午通报澳门,近日往来珠澳两地的一名二十六岁内地男外雇的核检呈现阳性。为此,两地都紧急行动起来。在珠海方面,从昨日中午十二时开始,将拱北街道侨光社区富绅花园顶福楼划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而富绅花园亦被划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暂定为期七天。另外,侨光社区粤海东路、迎宾南路、粤华路、桂花排洪渠包围的区域实行临时管控,除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及人员外,其他只进不出,区内并禁止人员聚集,取消堂食。而且,对整个拱北片区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在澳门方面,先后对该阳性患者在八月四日之前居住的保利达花园第一座,及工作的凼仔某面包店,以及曾经频繁出没的关闸某「水货」集散地,实行封控管制,并对关闸、凼仔等相关管制区进行全员核酸检测,而且所有在澳人士必须在昨今两日自行进行快速抗原检测。
这个事态,让人们担心,好不容易才盼来的珠澳口岸正常通关,是否又将「打回原形」。幸好,经过珠澳联防联控机制的协商,决定珠澳口岸继续维持免隔离正常通关,但具体措施有所收紧。
其一是从昨日傍晚六时起,对所有自澳门入境人员落实「逢进必检」,每次入境后须到口岸指定采样点自费完成一次核酸采样后才能离开,入境后首次采样不能到社会面便民点采样。
其二是从八月九日零时起,珠澳通关人员每日限进、出所有珠澳口岸通关场所总计往返一次。粤澳跨境货车司机、跨境学童及陪护家长(仅限1名)、紧急公务人员和危重症医疗救治人员、殡仪馆接送人员实行名单管理,不限进出次数、不限通关口岸。上述名单以外的旅客通关往返超过一次,须按程序审批并指定经横琴口岸通关。上述措施暂定一个月至九月八日二十四时,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所有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上述防疫政策,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前者,是面对所有自澳门入境内地的人士,主旨是为了严格执行「外防输入」的总政策,但与此同时,又不影响两地居民的正常通关利益。在即场检测后,即使是要在数小时才能验出结果,但由于纳入大数据,可以追踪得到。
至于后者,就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了,就是要严谨限制「水客」的「走水」活动,防止「水客」在频密的「走水」活动中,将病毒携带过境。从澳门应变协调中心公布了此人的通关轨迹时间看,这位在珠海居住、澳门工作的阳性反应外雇,在八月三日珠澳口岸恢复正常通关后,就在下班后进行「走水」活动,不但是可能会将病毒携带进珠海,而且在通关时,原因通关者众,上周三四还曾造成青茂口岸严重挤塞,其与他人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也很容易造成病毒传播。而压缩通关次数至每日一次,就既可保障两地居民正常通关的利益,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限制「走水」活动。也正因为如此,澳门应变协调中心公布了此人的通关轨迹时间,建议曾经与其「同轨」使用同一口岸出入境人士,在今日之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珠澳联防联控机制的协商决定,让有通关需要的人士松了一口气,并称赞这项实事求是的决策。因为此前澳门一出现疫情,就采取等于是「变相封关」的隔离通关措施,让澳门珠海两地通勤人士,及有需要通关者,苦不堪言。今次则大不相同,在采取了严谨的「外防输入」措施的前提下,仍然实行免隔离通关措施。这就保障及维护了两地居民的正常通关的利益,具有很强的人情味,当然更是实事求是的做法。
当然,澳门今次对发现病例后的反应极为快捷,采取了多项此前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措施,也让珠海方面对澳门能够及时控制住疫情,有足够的信心。而且,从客观事实看,阳性反应者此前在澳门接受过十几次核酸检测都是阴性,事发后对在珠澳口岸「封关」时,其在澳门的住处的八名同住者中的六名在澳者,核酸检测也是呈阴性反应。即使是患者其人,也是弱阳性,这也让珠海的决策者,实事求是地作出让澳人宽心及称赞的宽松决策。
也正因为如此,在澳门方面,认定目前未有足够讯息需延长防疫稳定期,毋须因为一宗个案影响得来不易的人员往来措施,及影响预定从今日开始的进入常态化抗疫阶段。当然,常态化抗疫不等于雨过天晴,任何时间都要保持高度警惕,万一出现情况会逐步开展工作和采取相应工作。因而当局又表示,将会按每次疫情具体情况去分析需要采取的防控手段,包括个案在澳活动范围、轨迹、接触的人群数量,以及与人接触时是否有做好个人防护等,相关情况都会影响风险评估结果。
尤其是从被珠海检出阳性反应的这位澳门外雇,也是「业余水客」的事实中,更应引发各权责机构的高度注意,必须进一步加大打击「走水」活动。为了让执法部门能够掌握有力的法律武器,建议修订相关法律,对屡犯不改的「水客」,及屡禁不止的「水货」集散商人及其店铺,给予刑事惩罚。而且,对查实有据进行「走水」活动的外雇,注销其在澳门工作的特许。而且,还应向内地相关权责机构反映及建议,收紧探亲证的发放范围,停止对外雇的亲属发放探亲证,而且将探亲证的功能,回归「探亲」本义,亦即不许其在探亲期间,频繁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