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安徽人的谎言有多少(二)_风闻
免提11-2022-07-29 10:05
今天继续来揭剥某些安徽人的谎言,请看下图。
引用自《今日头条》
现在,我们来数一数这张图中有多少谎言吧。
1.安徽省的黄梅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在安庆宿松县。
根据《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皖文旅发〔2021〕28号,安徽省于2021年12月公布了2022—2024年度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见下图。
引用自《安徽省政府网》
此名单中,黄梅戏的传承基地一共只有三个,分别是安庆市的安徽再芬黄梅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省属单位的安徽医科大学和安庆师范大学。
宿松县没有黄梅戏的传承基地,只有宿松县新黄梅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文南词)和宿松县龙河茶叶有限公司(宿松香芽制作技艺)。
2.安庆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传承。
首先,安庆市没有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只有安徽省于2014年8月订立的一个《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见下图。
引用自《安徽省政府网》
其次,安庆市于2021年10月订立,安徽省于2021年12月批准了一个安庆市的地方性法规《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见下图。
引用自《安庆市政府网》
此法规并非国务院授权,国务院也没有权力授权安庆市立法,这种言论纯属是法盲的想当然。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是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说白了,出了安庆市,这个条例就没有任何作用,在安庆市辖区外施行就是非法的。
3.黄梅戏的国家官方认定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一直到今天,仍然还是湖北省黄梅县起源,没有任何改变,包括安徽省政府在内。见下图。
引用自《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4.“唯一的证据邢绣娘记载也只是唱的哦呵腔,和黄梅戏根本融合不到一块”
这一句话经常被某些安徽人用来指摘黄梅采茶戏唱腔与黄梅戏唱腔不同。事实是什么样的呢?
“安徽黄梅戏是来自湖北黄梅县一带,它与黄梅采茶戏同属一源。两者声腔皆随剧目分为两类:一为反映农村生活片断的‘花腔小戏’,多为曲牌体,总称花腔;一为反映民间传说故事的‘正本戏’,多为板腔体,称为主调。”(潘汉明,《黄梅戏声腔亲缘关系初探》,《黄梅戏艺术》1981年第二期 P154-190)
“黄梅调缓慢地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它以湖北的‘采茶调’为主体,兼收了其他地方的‘诸腔小调’,更受到‘青阳腔’、‘ 徽调’等大戏的熏陶。 经过无数艺人的创造, 奠定了这个戏曲声腔的基础。”(汪兆称,《黄梅调 黄梅戏 黄梅歌》,《黄梅戏艺术》1986年第一期P113-116)
5.2015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中,关于安庆市黄梅戏剧院《黄梅戏声腔研究》的情况。
首先,图片中文字描述的,“2015年文化部立项黄梅戏调查认定安庆为黄梅戏发源发扬地”是虚假的,是谎言,文化部没有做过这种认定。
其次,这个科学研究项目实际上就是一个课题研究。文化部“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中的记述如下,“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已发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受理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
第三,这个课题是一个唱腔研究项目,是黄梅戏老艺术家潘木兰先生历经四十年黄梅戏声腔教学总结与探索研究编纂而成的,“潘木兰先生的这本《黄梅戏声腔研究》,与以往有关黄梅戏的其他著作不同,没有过多的理论放言,也不追求过分的学术气象,而是集中笔墨,细细推敲,反复体味,心无旁骛而又颇具视野地把黄梅戏演唱的学理、技法研深、钻透。对黄梅戏的如何“唱好”并进而实现“好听”作了大量的既定性也定量的条分缕析,有着极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其关于声腔的‘唱’与‘润’、‘曲’与‘润’辩证关系的探讨及‘三功四法’,即‘声’、‘字’、‘气’;‘情’、‘字’、‘色’、‘味’的体悟,均别开生面,义理交融。无疑将对黄梅戏声腔的学科建设和黄梅戏演唱的理论开拓有所裨益。应当被视为一部不可多得的基础性和方法性的理论著作,一份饱含体悟与用心的成果与奉献。”(王长安,《黄梅戏声腔研究》序)
整个研究并不涉及黄梅戏的起源,也与黄梅戏起源无关,从这个言论可知,此人并未阅读过这本书。
6.至于图片中其他内容,我已经写了相关的专题文章,感兴趣的读者可自行查看,在此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