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泳的房地产商现形,牵出百亿放贷内幕_风闻
新行情-2022-07-23 20:27
房地产业紧缩的背景下,裸泳者们也陆续开始“现形”。
近日,ST广珠发布上半年业绩预告称实现净利润2.42亿,同比大幅下降58.11%(重组后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调整后的上年同期相比)。
今年以来该公司“利空”不断。一季报公司主营收入2.0亿元,同比下降58.28%;归母净利润5857.49万元,同比下降81.15%。
5月26日,ST广珠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当事人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以及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当事人处以共765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ST广珠在2016年至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1.14亿元),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更引市场关注的是,ST广珠近年来还深陷多宗诉讼,在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转型前,被市场质疑公司主要赚钱业务涉嫌“套路贷”:“近十年来,其从放贷轻松‘躺赚’到上演资金‘腾挪术’,实现了不断向关联方发放不符合商业逻辑的高额贷款。”
市场分析称,5月26日来自监管的处罚公告,或揭开了ST广珠多年来放贷谋生的冰山一角,也可能成为戳破公司业绩泡沫的导火索。
十年前,受信贷政策及经济发展影响,民间融资发展迅速,不少上市公司将资金借给中小企业,坐收利息收入,从而形成委托贷款业务。ST广珠当年正是凭借委托贷款业务实现利润大增的“躺赢者”。
回溯这些年真正为ST广珠带来利润的业务,从委托贷款到共同合作投资,都离不开“贷款”二字。
2012年5月15日,ST广珠披露了首笔委托贷款业务。公告显示,公司拟以第三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的方式在三年内向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发放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整,委托贷款利率为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
放贷业务为ST广珠带来了可观的收益。2012年至2015年,ST广珠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分别为1056.38万元、4619.26万元、7751.80万元、6701.2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5%、84.7%、57.31%、30.78%。
比较来看,2012年至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8亿元、194.44万元、5163.89万元、8788.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07%、3.57%、38.18%、40.37%。
2015年11月6日,ST广珠发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不投向委托贷款业务承诺的公告》称,公司不再增加对外委托贷款的总额度,且保证不通过任何方式将募集资金直接或以各种方式间接用于委托贷款。
然而此后的事实证明,ST广珠又开启了持续多年的“花式”放贷游戏。
2021年10月至今年3月,ST广珠的三家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三家房地产企业未归还自身及ST广珠借款本息合计近16亿元。
而广珠放贷,远远不止这三宗。放贷的手段,则是与房地产企业合作,以共同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名义进行。
ST广珠此前就曾公告,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兴宁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共同投资”。
记者统计发现,ST广珠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六宗借贷,均发生在2016年至2018年间,借出资金不少于24亿元。年息则高达18%。
据兴宁市三家房地产企业对ST广珠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和证券违法的联名举报信显示,除上述公开的六桩借贷外,举报信还列举了ST广珠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向十几家企业数十次发放贷款,累计放贷百亿元。

今年6月,河北德融地产公司在网上公开举报绿城中国,称绿城中国通过关联公司“代建代管“沈阳全运村项目,而其代建代管系为寻求放贷和获取利息,质疑绿城中国涉嫌通过关联公司职业放贷。而从举报的相关手法来看,ST广珠的情况,也与之具有相似性。
“公司之间可以存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但不应以此为主要业务来源。”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岩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由于生产、经营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有效的。但上市公司若以借贷为主要收入的话,不仅不符合其营业范围,也会让投资者觉得公司“不务实业”。
广东圣马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勇表示,根据最高院《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范围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