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批某些安徽人利用文言文欺骗读者的恶劣行径_风闻
免提11-2022-07-15 09:10
本来没想写这篇文章的,因为关于黄梅县“民俗”历史的举证,我已经在第二篇文章《驳黄梅县改名谬论(二)》中全面阐述了,但是,直到今天早上(2022年6月7日)翻看某个安徽人在我留言下的评论时才突然意识到,某些安徽人正在利用读者对文言文不熟悉的情况,造谣散播所谓黄梅县“恶名难治”的谎言,以期达到他们的目的。

下面我就拿安徽人常用的图片,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的驳斥。
今天我看到的就是下面这张图(图中的标注为安徽人所标示):

引用自《今日头条》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这个图片中的内容是真实的,这一点我不否认。
但是,请注意我说的是“但是”,安徽人对他们的这个标注内容进行了不完整的截取,导致最终的意思与原文完全相反。
原文是“然黄梅自是后被恶名号难治几九年矣”。安徽人在利用这句话时,省略了“被”这个关键字,同时利用省略的“被”字和后面的“号”字,将“恶名”与“难治”拼接起来,组成了目前被他们广泛传播的“恶名难治”。
我们知道,要准确理解文言文的意思,首先要断句,正确的断句才能准确完整地理解文章的意思。而安徽人恰恰利用了这一点,用省略关键字的方式进行错误的断句,误导读者,以形成对自己有利的舆论。
下面,我就将此段文字的断句和解释说明如下。
“然黄梅自是后被恶名号难治几九年矣”的正确断句为,“然黄梅自是后被恶名,号难治几九年矣”。这句话的意思是,“因此,黄梅从此以后就背负恶名,说成难以治理长达九年的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这段文字记述的康熙四年至十三的情况,结合原文的上下文的记述,这段时期,由于当时当政的县官治理恶劣(原文“县官墨酷”),致使这一时期的黄梅县民不聊生(原文“民不堪命矣”)。
那么,我现在想要问安徽人的是,这些记述的是你们口中的“恶名难治”吗?
某些安徽人,你们利用读者对文言文不熟悉的情况,为一己私利篡改历史,编造谎言,究竟想要达到什么目的?难道不是我在《驳黄梅县改名谬论(二)》中总结的,“他们在各类网络、媒体上不断的宣扬这些谎言、谬论,不正是在“亡”黄梅县的历史,进而“亡”黄梅县的文化吗?”,不就是在进行“欲要亡其国,必先亡其史,欲灭其族,必先灭其文化”的舆论操弄吗?
说到这里,我还想提醒广大读者,最初制造这个谣言的人是懂文言文的,而且是研究过黄梅县历史的,不然,他不会准确的裁减“被”与“号”这两个字,准确的将《黄梅县志》与康熙年间这个背景情况联系起来,因为在县志中根本没有提到康熙年间,只是他没想到和查证,康熙年间黄梅县根本没有编纂《黄梅县志》,这是他忽略了的地方,也许这也正是他想证明的地方。而他制造的这一谎言,同时也有意无意间欺骗了安徽人自己,被某些安徽人四处引用。见下图。

引用自《今日头条》
历史事实是容不得篡改的,某些安徽人这种有目的,有组织的散播谎言、制造舆论的行为,终将被历史唾弃!
本文同时发表于《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