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则立,不预则废——实施战略前置,要足智多谋_风闻
天地纳于心-2022-07-05 08:15
实施战略前置,是落实依法决策,实施国家或地区发展战略,推进城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础工程。其中,构筑科学决策咨询研究与规划体系,完善决策科学机制,是战略前置的关键环节,不仅直接影响着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到城市发展战略到位、政策落地。因此,遵循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对战略、政策和规划等重大问题给与前置性介入,对于规避决策的盲目性、风险性,提高科学性、可行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战略前置的基础条
**战略前置是涉及重大的全局性战略运筹与谋略的组成部分。所谓战略前置,是指在一个国家、城市或地区在实施重大决策前,未雨绸缪,预先组织前瞻性、战略性决策咨询研究和发展规划,将其研究成果贯穿实施、指导的全过程,以避免决策的随意性。**事实证明,预则立,不预则废。实施战略前置,需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观察、分析与思考问题。依据国家或地区的禀赋资源与比较优势,提升城市科技经济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城市创新力与竞争力,加快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实施战略前置的基础。城市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等重大决策离不开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也离不开必要的战略前置。因此,实施战略前置对于实现科技经济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实施战略前置,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事实、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做到集思广益、足智多谋,谋定而动,充分发挥多学科、多领域、多层次的思想库、智囊团在决策咨询的作用,运用民主集中、多元一体的群体+智慧,开拓视野,纵览全局,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从本土特色、禀赋资源和创新发展出发,按照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制定正确的战略方案,判断科学发展的规律,维护科学决策的标准,确保决策的可靠性和权威性,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科技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实施战略前置,要心系民众,以民为本。城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是民生工程。**既然是民生工程,就要一心一意为民着想,为民服务,为民谋利。这就要求城市发展的战略前置与重大决策,都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认真解决与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坚定维护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被少数人的利益所牵绊。要充分考虑广大民众的就业、医疗、教育、居住、交通、环保、消费、养老等基本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生活品质。 **实施战略前置,不能坐井观天,临阵磨枪。需要权衡利弊,走一步,看三步。**登高识远,天地于心,以全球化视野与纵横格局,充分考虑国内外发展的大趋势,以及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需要。站在国家或地区发展战略高度,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客观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所处的环境,不要为了短期利益、一时冲动而牺牲可持续发展。要通过对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短、中、长期发展进行全面谋划,作出阶段性、系统性与协调性安排。
**实施战略前置,要构筑决策科学体系,完善运行程序与机制。**目前,城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已不是某个局部、范围和单一要素就可以决定的。领导决策不知道国内外发展趋势,以及一城一地在国家战略及区域发展中的比较优势及全局地位,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决策。所以,要依法建立以决策系统、智囊系统、信息系统为系统平台的现代决策科学体系。加快推进传统决策方式向科学决策方式的转变,借助“外脑”的智慧+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以大战略思维和系统观念进行科学决策。
二、战略前置的基本保障
实施战略前置,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体现,在具体实施和运作中需要注意以下若干方面: **制定运行规则,规范决策程序。**首先要依法制定基本决策程序和运行规制。实践证实,违背科学决策程序与运行规制必然导致风险与惩罚。加快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一定要法规指导、智库论证、规划先行,切忌领导决策违背程序。要避免先建设后战略、先规划后研究、先项目后配套等颠三倒四的做法。对于拉动城市科技经济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要尊重科学、尊重专家、尊重事实,不可以长官意志、随心所欲、拍脑袋瞎指挥。坚决杜绝脱离国情、忽视民生和违背科学程序的决策。其次,要注意重大项目过犹不及,避免为了一时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建设赶进度、项目赶工期、运营赶时间,导致建设质量、安全隐患、配套建设等令人堪忧。事实上,凡是违背科技经济发展规律,一窝蜂、赶时髦的建设项目,总是火花四射“一溜烟”,开启轰轰烈烈,其后冷冷清清。不仅留有后患,而且贻害无穷。
**发挥比较优势,实施体制协调。**中国社会主义的比较优势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因此,实施战略前置,要依法规制,通过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的比较优势,推进“府产学研资介”的战略合作,搞好重大项目建设。彻底破解“推不动,举不起、耗不住”的体制瓶颈,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的老大难问题。一是要系统解决政府各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纠葛,协调一致建立支持工程建设机制,引导地方政府项目与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建设,充分考虑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二是要有效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一系列问题。目前,涉及项目建设的微观利益方的要求越来越多,建设成本越来越高。要全面解决地区建设带来的日益严重的社会、经济矛盾和利益纠葛问题,政府部门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大政策性引导,积极配合、同心协力。同时,要严格规范权力,防止权力越位。
**依托先进理念,构筑系统高点。**非系统、瞎折腾、胡拼凑的规划是依法决策、实施战略前置,加快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大敌。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与科技经济转型期的焦虑,尤其是需要一个科学引领城市未来发展的先进理念、指导思想与系统规划,一套适应城市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路径、独有模式、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等,就项目议项目、就建设论建设、就当下看未来,就不可能按照国际视野、世界标准和本土特色,站在建设幸福宜居现代化城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将建设项目纳入城市战略与民心工程。就必然捉襟见肘、破绽百出。 实践证实,所以城市发展出现诸多棘手问题,主要是缺乏战略思维、先进理念和系统发展观,没有综合性、配套性规划,各部门为政绩而项目,并背离无缝衔接的原则独自开发建设。一些重大项目因为部门利益、条块分割,缺三少四,最后不是沦落为 “断链工程”、“胡子工程”,就是腐败工程。目前我国的城市法规体系、规划模式尚不完善。主要问题是对系统规划论证不足,研究深度不够,而且随意变更,缺乏系统性、稳定性、可靠性和约束性。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规划设计的关键节点考虑不周,与其他系统设计的链接不够,等等。从而难以实现系统对接、资源共享,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全域发展的系统功能和整体效率的发挥。
**加大系统协调,推进利益整合。**在城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实施战略前置,关键的环节之一,是要通过依法建立完善的系统管理体制,协调解决政府主导的公益性与市场化的利益关系与结构性矛盾。进一步通过体制创新与管理改革,统筹抓好系统一体化体系建设,尤其是要抓好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城乡之间的合作机制建设,推动各个部门及地方利益之间的有效整合,由“肩并肩、背靠背”,变为“心贴心、手拉手”。为此,要全面系统地解决 “五龙治水”、自立家门、自说自话,自谋利益等现象;要统筹考虑,将城市就业、生态环保、旅游文化、产业布局、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社区建设等纳入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完善法规配套,加快政策落地。**首先,要完善政策法规、评估标准,补齐缺口。如城市战略决策,要包括规划、建设、运营、安全保障、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制,空间布局、投融资、法律责任等集合性研究,还要形成相关政策法规的配套等;其次,政策措施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如预留地控制落实,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投融资平台落实,产业链接配套落实,民生工程落实,等等。同时,通过一系列配套完善的政策体系与精细化措施,保证实施战略前置的政策保障具有可靠性、约束力。
**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强化全程监管。**构筑大数据、网络化、全覆盖的规划、建设、运营等全程的投资监管体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一是完善投资系统监管流程。明确项目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的责任主体、监管目标,规范相关部门的行为,形成有效衔接、职责清晰、操作透明、责权匹配的监管机制。二是规范投资监管标准。制定涵盖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各环节、指导操作的技术和管理标准。制定系统完整的、针对性的投资评价标准。三是建立发展规划、投资监管评估机构。成立依据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进行系统评估、综合评价的专门机构,对发展规划、项目投资提供专业性指导和统一的评估服务。四是完善依法追究机制,对非理性违规决策、违规评审、违规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终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