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前的情况看,迷信国外的科学仪器、实验设备,已经到了离奇的程度_风闻
guan_15524674231587-2022-07-03 17:26
【本文来自《90%靠进口:中国高端科学仪器,何时不被“卡脖子”?》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目前我国确实是在大量地进口国外生产的各种科学仪器、分析检测仪器和医疗设备,并且国内生产的同类产品几乎没有多少立足余地。原因何在?值得大家讨论和我们的政府注意。
本人一生几乎都是从事化学化工实验研究工作,因此需要用到不少科学仪器和分析检测仪器,但基本上只用过极少量的国外进口仪器设备,大多所用的仪器设备都是国产的,还有些是找不到国产的,并且在九十年代前因为没有可能获得需要的进口仪器设备,所以只能自制来解决实验工作中的需要。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日本的岛津公司和美国的惠普公司开始在中国北京成立向中国出售他们的产品的销售公司,其性质相当于解放前外国在中国的上海、天津的洋行。
根据本人长期以来所接触过的大学和中科院的人士中得到的感受,我国有许多人,特别是各大学和中科院的一些教授和专家们,以及他们学生都非常崇尚国外进口的仪器设备,尤其是崇尚美国的仪器设备,其次是德国,再次之是日本的仪器设备。其中许多人的崇尚这三个国家的仪器设备其实只是从老一辈教授专家那里听来的,他们本身以往可能根本没有机会接触进口仪器设备,但他们却已经非常盲目地崇拜、迷信国外的仪器设备了。
另外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迷信进口仪器设备的情况已经变得更为离奇,一方面是由于实验工作的需要,一方面是由于进出口业务所迫,另一方面是由于大量的偏听偏信,使得迷信进口仪器设备的情况变得更为严重了。例如我国的国家标准中出现了强制要求执行国标的用户必须使用进口仪器设备中的指定规格和指标范围的零部件,这实际上是等于强制要求执行国标的用户必须订购国外某公司的零部件,而这些零部件是不可能单独订购的,因此也就相当于强制要求执行国标的用户必须订购某国外厂商制造的仪器设备了。
可以举一个例子:例如在气相色谱和液相色谱的检测分析方面,色谱法本身从理论上和实际上都可以用保留时间、调整保留时间和相对保留值对样品中所含的成分进行鉴定和定性工作,而目前的国标中却跟过去的气相色谱法国标不同,现在订立的国标不再由起草单位和起草人提供定性保留值,而要求国标的用户必须进口美国生产的带有质谱检测能力的所谓气相色谱-质谱联机或液相色谱-质谱联机(即GCMS和LCMS),而一台气相色谱仪的进口价格与气相色谱-质谱联机的进口价格相比,通常大约是两倍以上到四倍,于是原来用二十多万美元进口的气相色谱仪,现在由于国标不提供定性保留值,就必须进口五六十万到上百万美元的气相色谱-质谱联机了。
除此以外,还有根据我国进出口部门的规定或者可能是中美双方确认的一些合同规定由中方生产的化工产品和低值原料出口美国或一些国外生产后续产品(例如药品或精细化工产品)的厂商时,要求中方生产厂商必须使用从美国等国外进口的带有网络认证部件的食品设备,例如在气相色谱仪上必须有某某美国厂商生产的气相色谱仪的工作站,这种工作站可以在网络联机的情况下直接把中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检测方法、检测过程和检测次数等一切数据都实时地向美方厂商提供原始数据。于是中方生产原料和低值化工产品的厂商就要被迫同意美方的要求订购美国厂商生产的分析检测仪器了。那么我想在此问一下进出品部门,在美方向中国提供化工产品或原料时是否中方也要求美方同意用同样的规定向中方提供所有的数据了?
以上可能就是当前我国每年要用上千亿美元向国外进口仪器设备的原因的一些方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