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越俎代庖,强行做了本来应该由立法机构处理的事务,说好的三权分立哪里去了?_风闻
Leopard-2022-06-26 10:09
【本文由“败灯是摔王跪王稀王”推荐,来自《美保守派大法官暗示:下一步要重新审视避孕、同性恋和同性婚姻权利》评论区,标题为败灯是摔王跪王稀王添加】
- 围城知事
- 其实在政治态度而言,的确是走上了相反的态度。但是就发生的事实而言并不是有太多的区别。只是最高法院已经把堕胎的这样权利与否还给了各州的人民罢了。是否堕胎仍然是取决于当地州的立法倾向。
所谓的堕胎是否是美国宪法的权利这件事情。宪法一般是国家最根本的法律。但是堕胎权的的确确没有写入到宪法的明文当中。比如美国宪法的条例,言论自由是写入宪法权利的。拥有枪支也是写入宪法权利的。就是最根本的法律。
而解释这些法律的人最权威就是美国最高法院了。十几年前就是一批人根据美国的遵循先例的法律行为,把当初的一则案子闹上了最高法院。而当初最高法院的解释把堕胎的权利解释到了宪法里面。
而现在则是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宣判这件案子一些司法解释是错误的。即堕胎的权利不属于宪法保护的权利。
就案子和司法解释来说,其实就是一群有偏向性的大法官进行投票,超过半数即表示倾向成立。而现在的6为偏向共和一派的大法官把前面的判例给改正了。
这本来就是在预测之中的。只是很多人不愿意接受这样可能罢了。
我想说的是,其实就司法解释来言,就是新的司法解释代替了旧的司法解释罢了。但是其中的政治倾向的反转很明显。所以造成的轰动效应很让人振动。
但堕胎这项权利而言。其实各州的政治倾向本来就不相同的。在一些保守州可能就倾向于保护生命权。只是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阻止了这样的州法律生效或者说即使生效了最高法院也有很大可能判定州法律违宪而失效。
其实前面各州对于堕胎权和生民权的相互争夺早就已经是水火不容了。只是前面是在利于堕胎权的前提下斗争,而现在是在利于生命权的前提下斗争了,甚至更加准确的说是在取消了堕胎权是宪法保护权利的优势。现在的司法人员不可以堕胎权是宪法保护的权利来进行司法辩论罢了。
所以,这样所谓的美国判例反转导致堕胎权利受损只是表明的象征罢了。其实美国内部早就因为堕胎权和生命权的相互争夺法律制高点已经水火不容了。
所以我看这样的新闻其实触动并不大。因为生民权和堕胎权的相互不容水火早就是美国的问题之一了。而现在则是连表明的和谐都装不下去罢了。
呵呵,法官越俎代庖,强行做了本来应该由立法机构(国会议员们)处理的事务。
说好的三权分立哪里去了?
美国的政治架构就是原始啊!!!
另外,如此重大涉及每个女性公民的重大事务,即使立法机构(国会议员们)倦怠而不敢参与决定立法,那么是不是应该搞个全面公投来决定啊?根本不应该由司法的法官来决定啊!
美国是democrazy国家啊,堕胎权全民公投才是合法性最高的程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