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6月22日融资买入1251.38万元,融资偿还1456.10万元_风闻
股民索赔宝-股民索赔宝官方账号-公众号:股民索赔宝2022-06-23 13:4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菲光,股票代码:002456)融资融券数据显示,6月22日融资买入1251.38万元,融资偿还1456.10万元,融资净偿还204.71万元,当前融资余额为10.28亿元。融券方面,融券卖出11.36万股,融券偿还16.97万股,融券净偿还5.61万股,当前融券余量为42.50万股。综合来看,欧菲光6月22日融资融券余额较昨日减少246.73万元至10.31亿元。6月22日,欧菲光被深股通减持161.76万股,最新持股量为7078.47万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2.17%。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部分证券索赔时效截止时间也渐渐临近。依据诉讼“三年时效”原则,欧菲光虚假陈述案正在征集投资者索赔,该案索赔时效将在2022年7月22日截止,仅剩下1个月的时间,即将过期,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醒还未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可尽快准备资料提起诉讼,若错过将无法再享有胜诉权。
此前欧菲光2018年10月20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8亿元至20.5亿元。2019年1月31日,欧菲光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18.39亿元。2019年4月26日,欧菲光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为-5.19亿元。欧菲光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2018年度净利润与最终经审计的净利润相差巨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净利润差异金额分别为-23.19亿元、-23.58亿元,且未按规定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做出准确修正。2019年9月28日,欧菲光公告称收到了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8号,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12月18日,欧菲光002456公告称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交易所决定对上市公司及蔡荣军、谭振林、李素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1日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根据该司法解释,投资者维权不必再以行政处罚作为前置条件。据此,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行为,受损股民可直接依法维权。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于2019年1月31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买入欧菲光,并在2019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可积极报名参与维权挽回损失,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准备的材料也较为复杂,万一错过时效则获得赔偿的希望基本归零。
公开信息显示,欧菲光正式运营始于2002年,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光学影像业务和微电子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光学影像模组、光学镜头和微电子产品等。
2022年一季度报数据显示,欧菲光实现营业收入45.93亿元,同比下降37.65%;净利润亏损1.86亿元,同比下降3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