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工会法》必须顾及国家安全和澳门政治安全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2-06-15 05:00
特区政府日前公布《工会法》的公开谘询总结报告。按照总结报告所述,在为期四十五天的公开谘询期间,共收集到二千六百五十三份,结合内容分析归纳及整理出合共二万四千五百三十七条意见及建议。特区政府将会将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建议将作为草拟《工会法》法案文本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实际情况,务求建立一套适合澳门发展所需的《工会法》法律制度。
总结报告指出,在谘询期内收到不少有关立法取向的意见,当中大部分意见认同需要制订《工会法》,因为《工会法》有利于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并认为有关立法是落实基本法和相关国际公约的实际体现,因而有部分意见表示现时是推动《工会法》立法的合适时机;但也有部分意见认为立法程序需时,待疫情过后经济好转时,才适合为《工会法》立法。
在收集到的意见中,有几个带有政治性的焦点问题,争议度较大。这些焦点问题,包括澳门特区的工会组织加入国际劳工组织,某些特定职业人员被限制组织工会,及《工会法》谘询文本没有触及罢工权利等。
在澳门特区的工会加入国际组织或参与相关组织活动进行监察的议题上,总结报告指出,根据《澳门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国际劳工组织第八十七号公约《结社自甶与保护组织权利公约》的规定,工会有权参加国际组织。为避免工会参与偏离其宗旨的国际组织或活动,甚至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为此,谘询文本建议对工会加入国际组织或参与相关组织的活动的情况进行监察。就上述建议,共收到一千四百二十九条相关意见,同意的是一千四百一十一条,无意见的两条,其他意见或建议则有五条。
由此可见,绝大部分意见认同必须对工会加入国际组织或参与相关组织活动进行监察。其中有意见认为,政府在制订《工会法》的过程中,必须结合《基本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法》作为全盘考量,要严格监管工会参与任何类型的国际性组织,以及其经济来源,必须避免外国势力借机渗透,危及国家安全,影响澳门社会和谐稳定。
劳工局的回应是,基于工会的宗旨是维护及促进其所代表的雇员的合法劳动权益,为此,不论工会获赋予哪些职权,以及其从事任何活动,包括加入国际
组织或参与相关组织的活动,亦应围绕及符合工会本身的宗旨。我们会从上述基础,结合本澳雇员团体现时的状况,并考虑工会应具备哪些职权,以及对工会加入国际组织或参与相关组织订定相应的监察机制,以保障工会行使有关权利的同时,避免工会参与偏离其宗旨的国际组织或活动。
这是正确的态度,尤其是在习近平主席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将四月十五日订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而澳门特区也在不断地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制,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构之后,澳门特区也同样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澳门特区政治安全的重大责任,并渗透到各个领域中去,当然也包括澳门特区的工会组织参加国际组织及其活动的领域。
回归后,在中央政府的安排下,或澳门特区政府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区政府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及工联总会等团体,参加了有关劳工领域的国际组织或相关会议等活动。这足以证明澳门特区是落实了《澳门基本法》第四十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及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的。
但目前在国际社会上,有关劳工领域的国际组织是蛇龙混杂、鱼目混珠、泥沙俱下。既有属于建制性质的联合国属下的国际劳工专门机构,及中国政府认可的政府间国际劳工组织,也有非政府间的国际劳工组织,甚至是受到美国中央情报局资助金控制所谓「压力型」非政府国际劳工组织,后者更是专门从事颠覆他国国家政权的勾当,成为推动某些国家「颜色革命」的重要力量。
「颜色革命」是指二十世纪末期开始的一系列发生在中亚、东欧独联体国家的以颜色命名,以和平和非暴力方式进行的政权变更运动。二零零三年开始在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等原独联体国家先后发生,政权更迭后的这些国家,政局混乱、经济滑坡,有的甚至国家分裂。二零一二年中亚北非等国爆发「阿拉伯之春」运动,先后波及突尼斯、埃及、利比亚、也门、叙利亚等国,这些国家在经历过「颜色运动」之后,社会动荡延续至今,有的国家甚至陷入长期战乱,为本国民众带了深重灾难。纵观这些国家的「颜色运动」的背后,无不掺杂着非政府组织(英文简称NGO)的身影,而且其中就有所谓的「国际劳工组织」。
美国政府就有很多机构直接从事海外推进民主计划,其中一些就与劳工领域密切相关,如「美国国际发展署」及「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局」等,可见在西方的「普世价值观」中,是把劳工议题与所谓西方式民主捆绑在一起的。这些机构为那些符合「民主标准」的国家提供大量资金,以促进和巩固全球民主。同时,美国众多的非政府组织在其对外推进民主的进程中也扮演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主要包括国家民主基金、国际事务国家民主研究所、国际私人事业中心、美国国际劳工团结中心、国际选举体制基金、自由之家、欧亚基金会、卡特中心等。很多非政府组织都带有较强的意识形态偏见和一定的政治利益,有的被西方利用当作对外渗透、干预和扩张的工具。波兰社会主义政权的被颠覆,就是由所谓「团结工会」所策动及推动。
而在此之前,澳门特区就有某些以新兴工会形式现世的反对派团体或人士,就积极参与某些带有政治色彩的非政府间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出席其会议。对此,不得不慎。
因此,在拟制《工会法》时,应当从维护国家安全及澳门特区政治安全出发,对工会加入国际组织或参与相关组织活动进行监察。一方面,严格执行《澳门基本法》的相关规定,派出代表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的成员,或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政府间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另一方面,对于工会组织参加非政府间尤其是背景不明以至可疑的非政府间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予以严格的监察。甚至是由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开列清单,禁止澳门特区的工会组织参与某些非政府间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如果认为开列「负面清单」的方式亦即禁止参加的非政府间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可能会引发国际纠纷的话,就以开列「正面清单」的方式,亦即允许参加其活动的政府间及非政府间的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