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集中隔离被基层执行得越来越象一种惩戒?_风闻
八爪-2022-06-14 18:40
上海的疫情总体可控,但还是有阳性病例零星发作。
我太太是个牙医,在家封控两个多月后,六月二日终于复工了。然而只工作了三天,在六月七日接待了一位病人,后来被确定为某美发店次密接,于是我太太成了次次密接。开始被告知居家隔离,三天后也就是六月十一日被通知那位病人升级为密接,她被升级为次密接,所以必须集中隔离十四天。我太太没有提出异议,很配合地去了酒店。
六月十三日的上海发布公布了上海的防疫政策,大概意思有:
密切接触者 采取“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措施,期间健康码赋“红码”
密接的密接 采取“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居家期间赋“红码”。。。。。。
很显然我太太属于后一种,继密接的密接。我打电话询问街道防控办,被告知这是在某天前的管理方法,之后我们区都要升格管理。。。好吧,既然不巧生活在这个区那也只能服从。但是我问他他说的这些在哪里有公示,他并没有回答我。我问这个14天是不是应该从我太太与病人接触那天开始算,他说要从集中隔离开始算,也就是居家隔离的三天不算,要重新开始计算14天,理由是:谁知道居家隔离的三天你有没有出过门。。。就算出过门也不可能又去跟密接碰个头吧?因为密接已经被集中隔离了!更别说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我太太深知防控纪律,在接触病人时严格佩戴N95口罩,外加面罩,穿防护服。居家隔离的那三天更是一次都没踏出过家门,他无法确定那是他工作不到位,没理由要我太太承担多封三天的后果吧?
目前情况是次密接至少要比密接多三天的居家隔离,我觉得有些荒唐。。。难道这个病毒会因为居家隔离而延长潜伏时间?只有在集中隔离的状态下才会发作?我提出疑问:这个14天是不是因为病毒潜伏期定的?在接触病人后居家隔离的三天也应该算在其中。因为目的是避免病毒潜伏期的传播,而不是为了集中14天而14天。这更象触犯了法律被延期执行一样。在接触密接人员14天后核酸阴性就应该被确定为安全了。而且那个病人到目前为止也一直是阴性状态,作为她的密接应该更安全而不是被更严厉地防控吧?说到最后他就一直表示他只是执行者,和我一样都不是专业人员,我们都无法评判专业人员定的措施。我说有没有可能他对政策的理解有误?机械地执行上面的防控措施而拒绝遵从逻辑?他说他工作很忙要去接新打来的电话,所以就挂断了。。。有点魔幻,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