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住房政策,是原联邦德国为鼓励生育的一系列政策之一_风闻
000-002022-06-12 07:32
【本文由“夕阳西岭”推荐,来自《房子这事,德国做的都比国内要好,随便提几点》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就着帖主说起德国房子的话题,我也搭一句茬。
德国的住房政策实际上是原联邦德国为鼓励生育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工具箱的其中一个。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联邦德国的自然增长率是负值,也就是说每年死亡的人比出生的人要多。而且尽管联邦德国规定妇女合法结婚年龄在18岁,但实际上德国女性结婚年龄的中位数是29岁。
等到本世纪最初的10年,德国也经历了高离婚率,低结婚率,低生育率的阶段。
德国政府怎么应对的?
先是通过法律手段阻击高离婚率。
德国立法规定,一对儿德国原配夫妻如果离婚,妻子的首任丈夫,在婚后必须支付妻子的日常开销,直到她找到下一任丈夫终止,但如果妻子的第二任丈夫经济状况不好,那么首任丈夫必须继续支付妻子的日常生活费用。
另外,只要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可以获得丈夫财产总额的七分之三。
想想看,这法律偏袒谁?偏袒德国女性,对吧?
那为啥偏袒?因为德国的家庭结构有类于日本,男主外,女主内,结婚之后,丈夫在外挣钱,妻子负责持家。妻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也没有工作经验,那么丈夫只要敢离婚,那就好好赔偿妻子。
当然了,如果只是这么偏袒女性,肯定要造成社会问题,估计丈夫都不离婚,直接改丧偶了。
于是,法律又规定,如果妻子对丈夫不忠,对不起,你进监狱蹲几年先,然后你基本上社会性死亡。所以,在德国,女性如果婚后想当海后,那可得掂量掂量自己承受得了代价不。
这一套操作下来,德国的离婚率立马下来了。结婚率立马上去了。
为啥?因为无论男方女方都有安全感了。丈夫不敢在外头花天酒地,因为他怕被法律剥夺财产,还得养妻子和他的第二任。妻子呢,也不敢趁丈夫不在家喊隔壁老王过来,因为她怕进监狱然后社死。
双方都被制约的时候,双方反而容易产生信任和安全感。
一产生信任和安全感,那生孩子不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儿么?
所以说,房子车子票子,实际上都是夫妻双方信任和安全感的物质载体。在现今中国,你有房子,拿得出彩礼,开得出小车,这是获得女方信任的一种证明方式。
但恰恰由于女方提供不了能让男方信任的证明方式,才导致男女间信任不对称,以至于出现各种撕逼。
国内真想降低离婚率,那就得从法律层面提高离婚的经济成本。特别是国内离婚有大部分比例是女性提出这个现象,那么就要设立真正在经济利益上偏袒女性的法律。
当然,偏袒之后,也要设立相关法律条文制约女性,防止她们滥用法律。要给男方有一定的安全感。
还是那句话,只有男女双方都无需通过物质和金钱来证明自己值得信赖的时候,什么婚房,什么彩礼,什么陪嫁,自然而然也就消失了。因为是他/她本人让你信任,给你带来安全感,而不是他/她身后的那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