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地建馆为百年_风闻
外交官说事儿-外交官说事儿官方账号-让更多人了解有血、有肉、有情怀的中国外交官2022-05-05 10:04
作者:陈来元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翻译协会资深翻译家,曾先后任中国驻莱索托和驻纳米比亚大使。
出版《中东非洲不了情》《中国驻中东大使话中东•以色列》等著作两部,在全国报刊发表、转载文章400多篇次;出版由其主译的荷兰作家高罗佩著《大唐狄公案》、美国作家比格斯著《伦敦大侦探之死》、纳米比亚总统努乔马著《坚定不移》和由其独译的英国作家狄更斯著《艰难时世》(缩写本)等译著。
《大唐狄公案》译本由多家出版社出版、再版、重印20多个版次,是近40年来经久不衰的畅销书和长线书;被豆瓣读书评为9分高分,并被改编为电影、电视连续剧、选编、连环画、漫画、评书、广播剧等衍生作品。
随着中国与纳米比亚友好合作关系的不断发展,中国驻纳米比亚大使馆的工作量逐渐增加,工作人员逐渐增多,因而大使馆的馆舍也就越来越不够用,其条件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和外交工作的需要。在此情况下,中国外交部决定在纳米比亚首都温得和克新建一座大使馆。我于2000年7月底到纳米比亚赴任前,大使馆已在温得和克市买下了一块面积约26000平方米的4831号地皮,只等我到任后招标、设计、施工,大兴土木建新馆。
不宜在4831号地皮上建使馆
我到任后不久就到4831号地块作了一次实地考察,发现这块地皮位处温得和克市的低洼地段,感到在这块地皮上建使馆可能有点问题,主要是担心万一连降暴雨,这里将会被大水淹没。其后,在与使馆有关馆员及温得和克市政府有关官员的接触中,我也陆续听到一些不宜在此处建使馆的意见。当时,我内心很矛盾。一方面,我身在外交第一线,必须对建使馆这个百年大计负起一个大使的责任;另一方面,在没有足够根据和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我又不便轻易否定前任大使及外交部有关主管部门已经买下4831号地皮的决定,从而改变生米虽未煮成熟饭但已下锅的这个既成事实。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只能继续做调查研究,一方面更广泛地听取馆内同志们的意见以及馆外华侨中行家的意见,另一方面进一步向温得和克市政府有关官员了解情况。对我这样做,使馆也有个别人有些不高兴,因为当初使馆购买4831号地皮时,尽管他不是使馆的最高决策人,但他是积极推动者和重要参与者,购买4831号地皮的“功劳”自然也有他一份。但建使馆是百年大计,我不能为了不得罪他而停止就建馆地皮问题继续作调查研究。后来,市政府主管市政建设规划的官员建议我聘请水文专家认真查阅一下温得和克地区的水文资料和历史档案,并对4831号地皮进行一次全面实地考查,在此基础上向使馆提出调查报告,供中方筹建使馆作参考。
使馆请来的当地水文工程师仔细研究了温得和克市百年的水文资料,并到4831号地皮进行了实地勘察、考查后,提出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称:4831号地皮地势低,其一侧和市内一条河的河床(这条河雨季有水,旱季为干河)相连,整块地90%的面积处在有可能遭水患侵害的地段。虽然温得和克地区总的说比较干旱,但在雨季有时也连降大雨,这时4831号洼地就要被淹,故此处不宜建造房屋。若一定要在这块地皮上建造使馆,起码必须沿地皮靠河床的一侧砌一道坚实的防水墙,以阻挡雨季连降暴雨时周围地段汇集到河床的水漫出,侵袭使馆。
读了这份报告后,我和使馆绝大多数同志都认为,建新使馆是百年大计,对建馆地皮是否合适这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应采取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应尊重科学,尊重专家的意见,而不宜太多顾忌使馆前领导的“政绩”及国内主管部门已经做出的决定。因为它不像个人买一件衣服,不合身可以不穿,或再买一件。在确定建馆地皮这个大问题上,决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既然4831号地皮有可能遭水淹,而且在1999年底、2000年初雨季时,这里确实就被淹过(2003年6月我离任后,此地在2004年初又遭到一次水淹),所以为了这百年大计,就不能在这里建使馆。于是,我将水文工程师的考察报告及使馆建议,连同有关水文资料如实报告了我国外交部有关主管部门。
外交部主管部门对纳米比亚水文工程师的报告、有关水文资料及使馆建议进行认真、慎重研究后,表示赞同,并指示使馆:重新购买新地皮建馆,同时将已购4831号地皮以原价卖掉,或者争取用4831号地皮与温得和克市政府交换一块地皮。
力争与市政府换地是上策
于是,我召集使馆建馆筹备小组的同志讨论如何执行国内指示问题。大家都各抒己见,但意见基本一致。
最后,我在综合大家意见的基础上,谈了如下看法:再买新地皮不是一个很好的方案。主要考虑是,温得和克虽有闲置地皮,但买一块从各方面考虑下来都比较适合建使馆的新地皮并非易事,而更难的则是使馆手中的4831号地皮如何才能脱手。这块面积约26000平方米的地皮卖给谁?谁又会买?这块地皮上沙石遍地,不宜开荒搞种植,故农场主不会要。用于盖住房,个人小家庭用不了这么大的地方,再说地势低洼谁要谁就是犯傻。用于建厂房、建学校、建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同样会考虑到此处地势低洼、雨季存在水患威胁的问题,特别是在中国大使馆买下后又要转卖出去的情况下,谁还会不分青红皂白再将它买下呢?别说要以原价出售,就是价格减半或以更低价格出售,也很难卖得出去。这块地皮很可能长期成为大使馆身上背的一个大包袱,甩脱不掉。
在此情况下,我认为力争与温得和克市政府换地应是上策。主要考虑是:温得和克市政府从一开始就不主张我馆购买4831号这块低洼地皮建使馆,就是在中方坚持购下这块地皮后,仍出于好意提出用它的177号地皮与中方交换,只是因为我的前任态度不积极,动作迟缓,才使对方感到热脸贴到了冷屁股上,于是撤回建议,不再提与我馆换地的事。我到馆后对177号地也做过一番考察,了解到177号地皮地势高,当然不怕水淹;面积约32000平方米,比4831号地皮还大6000平方米;该地的位置又处于温得和克东部富人、白人居住区及外国外交机构较集中的地区,周围环境和社会治安均较好。若交换成功,不但建新使馆有了一块比较理想的地皮,而且还可处理掉使馆手上的那块没用的、很难卖得掉的4831号地皮。
最后,大家的意见完全一致,即应当不遗余力、千方百计地争取将市政府的177号地皮换回来。使馆将上述意见报回国内后,很快得到了外交部主管部门的批准。
换地有利条件多于不利条件
决定换地这个大方向虽已明确,但有多大的可能性?最终能换成吗?我与使馆建馆筹备小组又对换地能否成功的不利条件和有利条件进行了仔细分析。
“
不利条件是:
一、当初市政府要与我馆换地的善意未能得到我方应有的积极响应,对方难免有些想法,甚至心中不快,这可能对这次我馆要求换地带来一定消极影响。
二、早在我馆提出交换地皮前,市政府已将177号这块地皮拨给了纳米比亚基础教育、体育与文化部,以供其在上面建一所学校。这块地皮既然有了新的用场,我馆与对方换地的难度自然也就相应增加。
三、现在换地,换不换主动权在市政府手里。它可能不换,若如此,我方毫无办法;对方也可能提出我难以接受的交换条件,从而使我馆换地变得十分困难。
四、当时西方某大国驻纳米比亚大使馆也看中了177号这块地皮,并许以高价购地,志在必得。这对我馆换地无疑又是一个非常不利的条件。
“
有利条件是:
一、市政府原本是愿与我方换地的,所以未换成,原因在我馆对两块地皮缺乏调查研究,又不认真听取对方的正确意见,态度消极。如今我方提出换地,纳方有可能觉得使馆终于想明白了,明事理了,于是不计前嫌,仍愿与我换地。
二、177号地皮说是拨给基础教育部用于建学校,但在纳米比亚,一些事情往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现在一切尚未开始,建校的事远未提上具体议事日程,其建校的计划就不是不可能更改。
三、市政府原打算在4831号地段上修一条路,这也是当初它主动提出要与我馆换地的一个主要原因,假如4831号地重新归了它,它仍可在上面修路。为了修路,市政府可能仍愿与我方换地。
四、中纳关系亲密、友好,任何一个西方国家与纳米比亚的关系都不能与之相比。两国关系好,这个大背景十分有利于市政府在换地问题上与我馆友好合作。
五、温得和克市与我国上海市有友城关系,这为我馆做工作又增加了一个有利筹码。
根据以上分析,应该说换地的不利条件和有利条件兼而有之,但有利条件还是多于不利条件,我馆与温得和克市换地成功还是有可能的,关键就看使馆如何做工作,如何努力争取了。
巧使市政府与我馆换地
争取换地的工作如何进行,我和使馆建馆筹备小组的同志们更是动了一番脑筋。
首先,此事不宜操之过急,否则可能欲速则不达。
第二,要力争一举成功,避免炒夹生饭,出现反复。
第三,对外商谈宜以我这个新大使个人名义进行,以此表明不是大使馆在换地问题上朝三暮四,而是新大使有新想法,这样说对方可能容易接受些,也可避免给对方造成中国大使馆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的不好印象。
第四,在向对方提出换地问题前,应多做一些交友工作,以把随后关于地皮问题的外交谈判引导到不是谈判对手相辩相争,而是好友之间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的方面来。
第五,在谈判过程中,要始终强调市政府出于好意,自始至终不赞同中方在4831号地皮上建使馆,而且主动提出用177号地皮与我方交换,现在新大使非常感谢对方的友好和善意,并完全赞同对方的正确意见。
第六、我方不主动与对方谈及地价问题。但若对方提出我馆以小块地皮换对方大块地皮、以地段差的地皮换地段好的地皮,因而需向市政府支付相应的换地差价,我方应予以考虑,并在合理的范围内满足对方的要求。对此,国内主管部门表示同意。

2001年4月2日,陈来元大使(左座)与纳米比亚首都温得和克市市长史孔戈(右座)在中国大使馆向温得和克市政府赠送礼品的交接仪式上签字。(作者供图)
于是,我开始加强与温得和克市市长史孔戈及其他市领导的联谊、交友工作。我与他们一来二往,三来四去,一回生,二回熟,三回成了老朋友。此外,我还从大使馆的库存中提出一批现成的办公用品和电器设备赠送给市政府,并在市政府与史孔戈市长搞了个正式交接仪式,市政府、市议会的众多官员都出席了这一仪式。

2001年4月2日,陈来元大使在中国大使馆向温得和克市政府赠送礼品的交接仪式上发表讲话。(作者供图)
有了这样的铺垫,我选择了一个比较合适的时机约见史孔戈市长谈换地问题,同时致函市政府有关主管官员,说明并强调如下几点:
首先,对于市政府在中方建馆地皮问题上所给予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及所表现出来的善意,我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希望并相信大使馆将继续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第二,我告诉史孔戈市长,我到任后对市政府此前致我馆的有关信函及水文工程师的报告进行了认真阅读和仔细研究,同时还到4831号地作了实地考察。我研究和考察后得出的结论与市政府完全一致,认为正如市政府所说的,确实不宜在这块地皮上建大使馆。市政府说:“在这块可能遭水淹的地方,市政府不赞同在上面建房。”市政府又说:“从4831号地皮所处的地理位置看,市政府相信在这块地皮上建使馆是不符合中方利益的。”我对市政府的上述正确意见表示充分理解和完全赞同。
第三,我提及2000年5月31日史孔戈市长致我馆信中的一段话。这段话是说温得和克市政府打算在4831号地皮上修一条路,如中方在此处建使馆,则会影响修路。我强调,我同样完全理解并赞同史孔戈市长的这段话,十分支持市政府的意见。若中方在4831号地皮上建使馆,一来对中方不利,二来又影响市政府修路,这是我们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最后,我表示:在考虑了上述各个方面的情况和因素后,我作为新任大使和市长的好朋友,十分感谢市长和市政府的善意,决定接受市政府用177号地皮交换使馆4831号地皮的意见。
这样,我就将我方要换地皮巧妙地变成了市长出于好意希望与我方换地皮,而我接受市长的正确意见和感谢市长的好意。这样一来,我方就主动多了,做对方的工作也就容易多了。
在做对方工作的整个过程中,我和使馆有关同志始终强调中纳关系亲密、友好,是全天候朋友,从来都是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特别是温得和克市和中国上海市是姐妹城市,这就是亲上加亲,任何一个西方国家与纳米比亚的关系都不能同中国与纳米比亚的关系相提并论,因此希望并相信市政府一定会从两国和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和亲密、友好的合作关系的大局出发,从温得和克市与中国上海市是姐妹、是亲戚的特殊关系考虑,同时也是从双方的共同需要和长远利益考虑,仍按原来的提议与使馆交换地皮。
换地如愿以偿
在我馆不断努力下,市政府婉言拒绝了西方某大国驻纳米比亚大使馆的购地要求,原则上同意与我馆换地。但根据纳米比亚有关法律,最后决定还要由市议会讨论通过。于是,我在进一步做稳定市长、市政府换地意向的同时,又抓紧做市议会领导和有关官员的工作,以确保市议会一次性顺利通过支持双方换地的决议。
2001年1月31日,市议会召开全体会议,将温得和克市与我馆换地的议案列入会议议程。结果,在史孔戈市长和市议会议长的积极推动下,市议会一致同意与我馆换地。而且根据市政府的建议,干脆好事做到底,决定不向中方收取包括面积差价、质量差价和地段差价在内的一切地皮差价,办理换地手续产生的有关费用也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这样,我馆不但在免付巨额地皮差价的情况下,换得了一块适合建新使馆的较理想的地皮,而且还轻松地甩掉了4831号地皮这个沉重压在大使馆身上的大包袱。至此,中方在正式建新使馆前围绕换地问题所进行的有关工作,终于画上了一个十分圆满的句号。

2011年5月21日,正在纳米比亚进行正式友好访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温得和克出席中国驻纳米比亚大使馆新馆落成典礼并为中国驻纳使馆新馆落成剪彩。(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 摄)
现在,我国建在177号地皮上的新大使馆,十分气派,成了温得和克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 END —
作者 | 陈来元 图片 | 陈来元、网络
编辑 | 外交官说事儿 青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