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需不需要保市场主体要存疑?_风闻
舜耕山-唯愿祖国更强壮!居安思危,总比忘乎所以更保险……2022-05-02 17:27

事先需要说明:以下“企业”,即文题中的“市场主体”,特指规模以上的工商业企业,除了三、五十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外,不论它是不是什么重点不重点,也不论它是不是什么高科技不高科技。
市场是一种社会生态。
政治政府是防止市场化社会生态恶化的体制性力量。
资本,无不源自于劳动(剩余)价值的(被)转移、积累与储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的基本论断】。它是前工业经济时代实现经济扩张与增长的必备要素和条件【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家熊彼特和彼得.德鲁克对此有着深刻独到的研究与分析】。
企业,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最原型且最主要的主体(或可称之为一种“社会功能体”),担负着细化社会劳动分工与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优化与提高的基本的组织协调配置资源的功能和使命。
企业,是基于现代法治思想的社会虚拟体。它将整个国家与社会的劳动力人口,无非是规划在了无数个虚拟的实体经济组织中。
由此可见,资本和企业从来都不是人类自身生活发展的目的。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人类价值观,已经不仅超越了基于西方资本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精神控制与宗教压迫的个人主义的反抗,而且也超越了基于东方农耕文明传统集体主义思想的约束,它是树立在人类地缘民族文化丰富多彩多样化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之上的新时代的世界观。
这种新时代的世界观,如果能用一句话概括,它就是“以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为中心”。
无论资本还是企业,无不是追求实现“全体人民发展利益”的工具及手段。
由此可见,以人民为中心,而不是以资本或企业为中心,才真正符合当代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以追求全体人民发展利益为根本宗旨的执政党,其领导下的政府是不是也不宜将自身的工作实践建立在“以维护企业生存利益为中心”理论假设之上呢?
计划经济“最后阶段的社会实践”证明了,只有市场才具备鉴别具体的个人或私人团体企业家精神究竟是强还是弱的能耐与本领。
人类追求长生不老失败了。
追求长寿不老(或基业长青)的企业一样是患上了妄想症,因为企业仍然属于“人造物”。“企业家”不是一种可以终生享用的荣誉。当代社会的企业家群体,胜过了前工业时代的企业家个人。企业家精神的现实载体,已经由企业家个人转移到了企业家团队的手中。
组织的核心领导层与组织领导层核心的区别与联系,是现代政治哲学的一种新发现。
所以,企业该消亡的还是要消亡,该重生的还是需要让它去重生。
或者说,政府保市场主体的实践内涵与外延界定一定要明确:即地方政府(部门)在转变自身职能的过程中,从外围依法依规主动为企业的正当经营做好相关服务与法律监督的主体责任,必要落到实处。
政府不宜本着救助企业(就业机会)的初心,以牺牲掉一部分国民财富或损害国家法治权威为代价,背负上所谓“干扰市场竞争自由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