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国务院关于释放消费潜力《意见》的感想_风闻
NPCHZW-2022-04-29 10:40
2022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意见》的内容全面、细緻。有的政策已经多次发表公布,所以这次可以说是集大成而已。
为什么现在又要发布呢?估计是以前公布的意见效果不理想,只好重复发布。
《意见》多条规定中我对(十三)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一节比较感兴趣,因为我喜欢开汽车。这一节聚焦于汽车消费的各个环节,比较全面了。会有什么效果吗?我觉得很难说会有什么效果,因为没有具体落实措施,没有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也没有落实的限期。执行与不执行其实无所谓的,也没有考核或者与什么挂钩的说法。连软刀子也说不上。
取消或者放开购买是扩大汽车消费的最重要的措施,国务院和各主管部门也说过不止一次了。能不能有点硬性规定?除了首都之外,其它城市年内一律限期取消限购?首都也要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购?对于有能力购买多辆汽车个人应提供方便和给予鼓励。例如,在城外空旷的地方提供收费停车服务,一方面增加农民的收入,也为有钱人扩大消费创造可能。出台共享保险或者短期保险服务,减轻保有多台车的车主的持有成本。改装车在国外是一个很大的消费市场,车管部门能不能放开过多的验车登记的要求?
为了鼓励自驾,需要取消对驾驶员资格的过多限制。我今年已经七十五岁,每年都会自驾出游。我自己准备至少要开到八十岁。但目前的政策不允许驾驶房车或者拖挂车。这个规定就限制了我购买房车或者拖挂车的可能,我以为是非常不合理的。从出事故的统计概率看,是年纪大的人出的多还是年轻的出事多?事故与年龄相关的分布?制订政策不能凭想象,而是要有统计依据。建议取消对老年人的不合理限制。目前,最有消费能力的人群是城市中的退休人员,要给他们花钱的机会。不能让他们只能天天去医院,去跳广场舞,蹓弯。“打”鸟!
就我个人的体会来说,暂时停收取小客车过路费是最具有推动作用的措施。2020年春节后,国家暂停各种车辆的高速公路过路费。我利用这个时机在国内自驾旅游,加上当时的油价只有五元多,确实让我爽了一把!建议国家考虑出台小客车过路费优惠政策,同时考虑与俄罗斯进口燃油价格挂钩的政策(暂停与国际油价挂钩),降低国内油价。相信这两条政策会增加与汽车相关的消费。
扩大一点说,《意见》中如果能包括开放天空和水面的政策,即使不能立即见效,也会为今后的扩大消费打下基础。例如在新疆内蒙这些地区,建设一些简易的机场,可以是无人值守的机场,供航空爱好者去玩。我曾陪同领导去澳大利亚访问,对方安排的机场就是无人值守机场,但有水电厕所。饮料、电话等都是投币的,没有塔台,没有值班人员。沿海的水域和内陆湖泊或者水库也可向旅客开放。如果怕污染可限制只能使用人力或者电动马达的小船。
扩大消费也需要解放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