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预案未雨绸缪却是百密一疏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2-04-05 05:01
针对新冠肺炎奥密克戎变异株来势汹汹的情势,吸取香港、上海等地的教训,澳门特区政府制定并公布了倘发生大规模感染时实施的应急处置预案。预案除了由行政长官领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和民防行动中心统筹工作,及成立十五个专责小组跟进外,硬件亦增加了类似「方舱」的大型社区治疗中心,选址为澳门蛋和运动员培训及集训中心。澳门蛋内分成三部分,包括检疫站、实验室及住院部。运动员培训及集训中心则主要作为住院部,分成三区。未来的大型社区治疗中心主要接收轻症患者,也分设不同区域。重症患者将会安排到高顶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仁伯爵综合医院。
另一方面,特区政府进一步细化及深化分区分级防控措施,并公开表态同发生大规模感染时,将会寻求内地派员支援。在具体措施上,继续实行禁止外国人入境,及香港、台湾地区入境者必须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并针对珠海、中山仍有个别病例反复的情况,抓紧二十四小时核酸检测有效期不变。并对曾经感染者入澳实施增加核酸检测次数等加强措施……等。
表面上看,似是按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惯例,「有备无患」、「万无一失」。但仔细检察,却是「百密一疏」。尤其是时值清明节,孝子贤孙缜宗致远拜祭先人之际,这个「一疏」就尤为突出明显。
这就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万一不幸发生类似香港有大量免疫力低下,或是未接种疫苗的长者、有长期基础病者等染疫而死亡时,其遗体怎么办?
按照以往惯例,澳门的遗体,除花费不菲在私人墓园土葬,或是按照法例争取在政府坟场土葬等之外,绝大部份是运往珠海南溪火葬场火化,据说已达到遗体处理量的百分之七十五。而因感染新冠病毒逝世者,为了防疫需要,也是以火化为佳,避免因为土葬而遗漏病毒。
但国务院规定从二零一七年五月开始,严格执行《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疑似或证实罹患检疫传染病等传染病的遗体入境,必须就近火化。因此,倘若「万一」不幸发生大规模新冠肺炎感染,有病者逝世,或是日后不幸发生其他重大恶性的传染病,有病人逝世,其遗体可能会被内地防疫检疫部门依法拒绝入境内地火化,这就将会给澳门的防疫抗疫斗争带来巨大困难。澳门就将处于「两头唔到岸」的困扰,可能因为无法处理病亡者的遗体,而导致疫情更为恶化。
其实,即使是在平时,某些逝者的家属,有能力在澳门实行土葬,但倘是因罹患某些传染病如炭疽等,即使遗体深埋地下,也不能杀灭病菌。因此,澳门自行兴建火葬场,具有一定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兴建火葬场,虽然不是一时三刻就可以建成,未必能够应对可能会有的大规模感染,但长远计,看来抗御新冠肺炎要打「持久战」,而且未来可能还会有其他的恶性传染病流行,因而还是要堵塞这个「漏洞」的。
其实,二零一八年前民政总署是有计划在凼仔沙岗坟场兴建火葬场的。但某位反对派议员,却利用附近居民强烈不满的事态,发动居民上街游行表达反对态度,用而转移人们对其一对儿子因为贩毒而被司警拘捕的视线,并向特区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加压力。然而,其「搭档」不久前还吐槽特区政府,没有兴建火葬场的计划,并多次呼吁政府兴建火葬场。这也就暴露了反对派议员的「两面性」。
而受相关法律限制,特区政府不能另行寻觅地点兴建火葬场,因而使得特区政府「缩番条杠」,让该计划「胎死腹中」。在前年推出「城市总体规划草案」时,也没有兴建火葬场的规划,果然是对反对派议员「买佢怕」。因而在公众谘询会上,有多名市民对此提出了质疑。
这在当时,还是可以理解。因为反对派议员仍然十分嚣张,为了选票经常动辄就上街游行施加压力。当然,当时的特区政府「揸FIT人」,也相对软弱,而屈服于反对派议员的「淫威」。
当年一些居民之所以反对在凼仔沙岗坟场兴建火葬场,并被政客所利用,是出于「我支持兴建一切厌恶性设施,但切勿在我家附近兴建」的「邻避情结」,其真实心态是他们并不反对兴建火葬场,只是反对兴建在自家附近。就此而言,在澳门兴建火葬场,还是会获得居民的支持的,只是选址要避免「邻避情结」发酵并被政客所利用。当然,特区政府也需为兴建火葬场修订相关法律,可以在坟场以外的地方兴建火葬场。
现在,已经是「今时晤同往日」,「换了人间」。在「爱国者治澳」的大环境之下,被认定为「不拥护,不效忠」者已经被排除在特区各管治机构之外,而且还有维护国家安全和澳门政治安全的系列法律「保驾护航」。某些反对派人士,看来再也不敢将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作为「筹码」,动辄就搞甚么「游行示威」。何况,兴建火葬场确实是有着防疫应急的需要,当然也包括平时的实际需要,反对派如再次「造反」,必然受到千夫所指。
其实,按照城市规划学说,类似火葬场的设施,是每个以城市为中心的单独地方行政区的必备设施,尤其是澳门作为一个与邻近地区存在着制度上的区隔的省级行政区划的地方行政区域,就更有此必要。在回归之前,前澳葡政府就已经有此构思。在回归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土地资源越发紧缺,连带坟地的供应量也趋向紧张。而且土葬七年后就需要「起骨」改放骨殖或骨灰箱,导致不但是土葬的成本高昂,一般居民承担不起,而且更是「一位难求」。因此,一般居民甚至具有「身份」的人士在逝世后,其遗体多是运往内地珠海南溪的火葬场火化。但由于手续繁复,而且舟车劳顿尤其是必须通关,也颇感不便。
因此,是应当将兴建火葬场计划摆在市政署的桌面上,并与政府其他部门如城市规划、公共建设等部门进行协同处理的了。当然,还得先行修订相关法律,为其「解套」。目前的防疫应急是极为难得的机会,机不可失。此时不作为,还待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