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曝光土坑酸菜乱象,民间自制酸菜应加强监管_风闻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2-03-16 12:01
每年315都会爆料出令人瞠目结舌的商业乱象,今年315最受关注的莫过于“酸菜”问题了。
据爆料,插旗菜业宣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的酸菜,实则有国内国外两个版本。出口酸菜是采用标准化车间,现代工艺腌制的,而销往国内的,则是直接采购的土坑酸菜。而土坑酸菜的制作过程,经记者走访,发现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踩在酸菜上,有的甚至一边抽烟一边干活,抽完的烟头直接扔到酸菜上。

而有的也收购土坑酸菜的企业,为了防止酸菜坏掉,会添加超量的防腐剂,夏天一般会超标2到10倍。
插旗菜业的问题被曝光后,统一、康师傅等相关企业第一时间致歉,表示封存下架酸菜包产品。
而这件事也再次引起了一些网友关于农民自制酸菜是不是初级农产品的争论。起因是3月5日有位75岁的贵州老人在网上售卖自制的酸菜被买家投诉三无产品并索赔1000元,老人得知后难过流泪。

有法律人士就说农民自制的酸菜是初级农产品,跟食品加工企业加工出来的酸菜不一样,自然就不需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存在三无问题。
但这种说法存在一个问题,即酸菜无论是个人做的还是企业做的,本质是一类东西,相关的质量要求应该是一样的,不能因身份的不同而有所放宽,否则吃出问题,岂不就会造成法律后果的迥异?
而且,初级农产品中的食用农产品,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明确的定义,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比如菠萝去皮,甘蔗分段。但是酸菜是要经过发酵这样的化学反应的,其性质已经和原材料不一样了,因此不当认定为食用农产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5条,其生产销售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食品安全无小事,不能因为生产酸菜的是弱势的个体,我们就降低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民间的土坑酸菜若不加强监管,像315曝光出来的这种生产乱象就难以受到遏制,最后吃出问题受害的还是普通百姓。
当然,社会生活是复杂的,教条地运用法律很可能得出荒谬的结果,不放心农民自制的酸菜可以不买,但借着法律的名义索赔1000元,即便合法,吃相也未免太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