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美利坚警察枪杀华裔女性事件:何必将杀人执照说得这么冠冕堂皇_风闻
合川老农民norlanseed-亚琛工业大学车辆工程与运输专业硕士-嘿嘿嘿,戏雕!2022-03-15 11:51

美国警察又拿着**“杀人执照/licence to kill”**搞事情了。
有许多网友结合诸如弗洛伊德事件中美国警察的表现,认为这次美国警察是在很文明地执法,甚至还有网友拿这件事情来指责中国警察的软弱。
这就有意思了。
最近在看范勇鹏老师的B站公开课,从历史层面深度理解美国这个国家形成以及运行的逻辑。
在这里大家一定要重视本文开头那个**“Licence to kill”**,这可是构成盎撒文明的核心部件。
无论新教改革怎么分裂基督教本身,无论北美的教徒们信的圣公会还是清教,教义对于人行为存在着两个基本的作用。
一是约束/Discipline,二是释放/Release。
前者是教义告诉你不能做什么;后者是教义告诉你什么可以去做。
约束是戒律/Discipline,这种戒律很大程度上能够限制人膨胀的欲望,因此对于社会的负面作用往往也只是体现在“**削弱为资本主义下的资本增值做贡献的主观能动性”**上。
基于理性主义的原则来看,释放是最可怕的,因为这是对于人性的一种松绑。
而教义会因为先入为主的意识形态,进而选择性地对一种行为进行释放,这种释放对于特定的人群来说是具有正义性的,但一旦破圈,则会变为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通过教义的释放,我们获得了一种因信称义的正义感。就如同基督徒在面对基督徒时会有着面对异教徒不一样的道德准则与感官。
虽然人类朴素的情感告诉我们这样做也许会有些双标,但教义都这么规定了,那我什么要违背教义的精神呢?
而所谓法律的精神有着类似的情况,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教义,抑或说是一种信条/Creed。
当法律赋予你杀人的执照时,你就会循着教义去完成这种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一切的不合理都会因为教义对其的释放而变得合理,变得不容人去反思。
用这种思路去看待频繁发生在美国的警察枪击案,也许最贴切不过。
在这次枪击案中的高华女子到底该不该被枪杀?
我认为是可以具体分析的。
以普遍理性而论,枪击与否,应该有一个相对理性的评判标准:
1)当事人能造成破坏的潜力
2)当事人所处的精神状态
3)警察方可以进行反制的方法
第一条,取决于当事人手持的武器、所处的环境。
譬如,是拿着RPG还是水果刀?譬如是处于公共场所还是自己家里这种密闭环境中。
这些参数的区别,将决定当事人情绪失控的行为能造成多大的破坏。如果是在公共场所,那确实容易伤及他人。如果带着RPG,那确实可能一炮带走一片。但如果只是在自己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那么即便武德充沛,但其输出能力也不过是刮痧级别的,完全能够通过枪杀之外的方式去应对。
第二条,则是当事人是否处于情绪失控状态?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如果有点话,那么警察冲进屋里,拿着枪对之说教就很不合适。因为精神病人不同于常人,常人看到枪这类威胁物,多半是会怂的。
但精神病人则有可能会因为警察的一些offensive的举动,反而呈现出更为亢奋的状态。
第三条,则是警察是否必须用开枪来解决问题?这种解决方法是处于自己的恐惧感,还是所谓的理性原则呢?
很显然,基于第一条来看,视频中女性所处的状态并非一定要用枪击来解决。因为她无外乎就是一个拿着刀,情绪有些失控的47岁的妇女。
即便警察在后续的交涉中被捅伤,这其实也是因为警察起手应对方法有问题而导致的结果。
我很好奇为何美利坚的警察们不做针对**“持有非枪械类凶器的情绪失控的群众的应对预案”,而仅仅是基于一种最大限度保护警察生命安全以及其“主观感受”**的原则,允许警察不分场合,不分情况,不做预案,或者说不动脑壳地做出一刀切地枪击解决问题。
在如此密闭的环境下,为何不使用防爆盾?为何不使用防爆叉?
作为当年在德国于利希小火车站端着一辆自行车就与手持弹簧刀的新纳粹光头党对峙良久的老农民,表示美国警察局真的穷得连一辆自行车都买不起了?
如果以普遍理性原则来看待美国警察的谜之操作,那么你一定会崩溃。
那只能结合其所处的特殊局中,看看为何美国警察执法会如此“残酷”。
要思考这个问题,那么一定要明确美利坚所代表的文明与道德的水准到底在哪个层面。
如果你把它视为人类的灯塔,文明的中心,那么你注定是想不通这个问题的,甚至还会反过来指责中国警察没有那么杀伐果断。
如果你正视美利坚的历史与文化,找到**“杀人执照”与“自由主义”,**理解其丛林状态的社会文明程度,那么很多事情也就没必要那么纠结了。
美国精神的恐怖与效率之处,就在于这种丛林法则下的,与自由主义深度结合的因信称义的效率。
丛林法则是对于弱肉强食的默认,自由主义是对于个体行为的释放,而因信称义则是用教条来合法合理甚至合情化一些粗放的个体行为。
盎撒文明所拥有的这三点精神,使得他们能在资本主义的萌芽阶段,以最大化的效率使其演化而不具备任何道德层面的负担。
譬如,美洲原住民对于高度对外出口的殖民地经济不是太合适,那么我们就把他们清理干净,换成能干活的非洲黑奴。
当年的北美殖民者对于北美原住民的杀伐果断,与今天美国警察对于一个手持水果刀,战斗力如同刮痧的亚裔高华女性的一顿突突突之间到底有着怎样微妙的文化联系?大家可以思考思考。
当宗教信条赋予他们“异教徒不是人,随便杀”,亦或是当现代法律赋予他们“警察遇到任何程度的危险都可以不假思索地开枪”时,那种所谓对于生命最基本,最普世的关怀与尊重,是不是早就荡然无存了呢?
所以我说美利坚谈人权,真的是个笑话。美利坚谈文明,那也得先拿面镜子照照自己那屌样再说!
美国精神真正的价值,在于最大化地实现个体欲望,或者说一种源生的自由,这种自由对于资本主义的高效率运转是极有用的,所以才能促进地理大发现以来那沾满血腥的全球化。
但对于此种增值不断熵增,已然到了尽头的今天来说,这种自由与人类所期待的,幸福与美好的生活未必是一致,甚至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大义的绊脚石。
于此而言,美国精神的天命已尽,大运不再,山巅之国休矣!
更何况,这种自由的精神使得其在国内也不太做人事。新自由主义打破了凯恩斯对于资本主义演化最后的那道枷锁。脱实向虚一发不可收拾,社会矛盾也因此加剧且不可逆转。
为了应对这种矛盾,高贵的纵切手法对内以身份政治,对外以冷战意识形态愈演愈烈。
美利坚人民无法凝聚起对抗虚空大君的共识,只能把情绪不断地发泄在太平洋对面的那个崛起中的国家,要不就发泄在身边那些与自己肤色文化略有差异的人身上。
于是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白人警察在面对白人和面对亚裔和非裔所做出的行为,必然会如同基督徒面对本教信徒与异教徒那样有所区别。
当美利坚习惯于纵切,习惯于沿用宗教战争的逻辑,让人们围绕着身份标签喋喋不休的时候,那么这个国家所彰显出的关于法制的公平性与正义性,自然就会大打折扣。
猛然发现,古老的一神教,古老的封建思想,在美利坚竟是如此的鲜活!
而那位高华女士,虽然我并不同情她,但是我仍然认为她是美利坚这个远远隔绝于现代文明的扭曲载体之下的牺牲品。基于重振天道的恢弘情结,我愿意为她默哀三秒,以此戏雕。
而对于国内那些仍然将美利坚之法制,美利坚警察之粗暴无能作为人类文明的样板去要求事事克制的中国警察效仿的人,我只想说,这就是“思想钢印”的可怕。
将野蛮之事以文明的外皮包裹,最后让人们违背自身文化之根,成为一名狂热的皈依者。这种断根忘本的行为,以现代主义的理性为掩饰,最终编织出一套“伪先进与伪落后”的话术,看上去似乎是文明了,实际上嘛,就是一种中二病罢了。
虽然文明的定义会因局而不同。但对于处在中华大地上的中国人来说,我们应该从自己的文化出发,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符合社会主义的法制精神,什么才是真正的,属于全人类的,普世的道德标准。
而对于美利坚这些警察拿枪突突的事情,大可以认为那就是一种社会文明没有跟时代发展的恶果,毕竟,我们何必将杀人执照说得这么冠冕堂皇呢?
最后,强烈推荐大家去看看范勇鹏老师在B站上的公开课:https://www.bilibili.com/cheese/play/ss367?bsource=link_cop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