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遛狗吓到7旬老太,结果要赔偿5万余元_风闻
简单快乐-2022-03-14 22:26
作者 法律公开课
发布时间: 2022-02-11 17:48
“她离我的狗5米多远,自己摔骨折了来讹人?”湖南长沙,肖先生养了一只拉布拉多犬,重90斤,高70厘米,体型很大。某日,肖先生牵着拉布拉多去小区里遛弯时,迎面遇到了正在散步的77岁老太太赖某及其丈夫。
当时,肖先生和他的拉布拉多犬,距离老太太赖某还有5.7米远,但赖某见到拉布拉多后,还是非常害怕。在慌乱中,赖某被石凳绊倒,导致身上两处骨折,伤残等级一个是9级,一个是10级。
赖某在医院治疗了20多天后,她的家属突然将肖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肖先生赔偿各项治疗费用117982元。(来源:湖南长沙中级法院)
肖先生在收到传票时也是一脸的懵,不过他还是硬着头皮去应诉了。
在庭审中,赖某的家属称,自家老太太已经77岁了,看到大狗后产生恐惧心理是很正常的。而且肖先生只是牵了绳,并没有给狗戴嘴套,谁知道狗会不会突然不受控制咬人。老太太因害怕而后退导致摔伤,这就是肖先生的责任。
而肖先生辩称,自己每天牵着狗去遛弯时,都会碰到赖某,赖某也不是第一次见到自家的狗了。事发前,虽然自己没有给狗佩戴嘴套,但自家的拉布拉多犬并没有乱跑乱叫,怎么可能吓到赖某?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那么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首先,早在2006年,长沙市就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携犬出户时,应当用2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并为犬只佩戴嘴套。
因此,严格来说,肖先生在遛狗时,未给狗佩戴嘴套,的确是违规了。
其次,虽然肖先生是牵着拉布拉多犬的,但该犬体型庞大,确实会给人造成一定的恐惧或紧张的心理。赖某年事已高,对这类大型犬感到害怕也是合情合理的。
第三,赖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肖先生的拉布拉多犬并无扑咬,近身等动作,而赖某却因自身的恐惧,慌不择路导致摔伤,自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故一审法院最终认定,肖先生和赖某应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由肖先生赔偿赖某54098.36元。二审法院也支持了这个判决。
虽然肖先生对这个判决并不服气,但也无可奈何。不过也有部分网友为肖先生打抱不平。
这部分网友认为,肖先生养的是拉布拉多犬,这种犬性格温顺,不可能会咬人。赖某肯定是自己不小心摔骨折了,然后故意讹上肖先生了。
如果赖某真的是被肖先生的狗吓到了,赖某的丈夫也在场,他应该当场就抓住肖先生不放,而不是住院21天后,才突然将肖先生告上法院。
但也有部分网友表示,肖先生在城区养大型犬只就是不对,更何况还将狗牵到人多的地方。因为并不是谁都喜欢狗的,有些人见了狗就是害怕,就是讨厌,所以肖先生应当为吓到赖老太太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