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中对英烈名誉的维护,为什么能引发广泛共鸣?_风闻
钧正平工作室-钧正平工作室官方账号-2022-03-11 21:26
今年两会的“两高”工作报告中,“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检察机关去年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46件。网络博主恶意诋毁志愿军英烈、恣意侮辱卫国戍边烈士,海南、新疆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提起公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等内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为何这些内容能够引起公众强烈共鸣?**法律底线不容挑战,侮辱英烈必受严惩。**在过去的2021年,数起相关案件的办理或许给了我们最好的回答:
2021年2月,网络大V“辣笔小球”发布贬低、嘲讽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2021年7月,网络旅游博主“小贤Jayson”在康西瓦烈士陵园侮辱陈祥榕烈士墓碑,并在社交媒体传播该照片,引发公众强烈愤慨。公安机关依法展开调查,该旅游博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21年10月,网络大V罗某平对长津湖战役中的“冰雕连”发表不当言论,引发众怒。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历史总是容易被淡忘,对于曾经的伤痛,部分人“选择性失忆”,仿佛我们今天的和平幸福生活一直都是如此,忘记了中华民族曾经遭受的苦难与牺牲。
回首过往,卫国戍边英雄群体英勇战斗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英雄团长”祁发宝,身先士卒,身负重伤;“英雄营长”陈红军,牺牲时距离孩子出生只剩4个月;烈士王焯冉,本来已脱离险境,但为救战友再入重围,淹没在滚滚冰河;烈士肖思远,长眠在喀喇昆仑之巅,再也娶不到心爱的姑娘;烈士陈祥榕,这个“00后”战士,用生命书写下“清澈的爱、只为中国”……

为什么要捍卫英烈尊严、维护英烈权益?卫国戍边英雄群体先进事迹被报道后,网上很火的一则评论是这样回答的——“黄昏将至,我吃着白米饭,喝着快乐水,想不通为什么这些身强体壮的士兵会死,我在深夜惊醒,突然想起他们是为我而死!”
习主席深刻指出,**“新中国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要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维护英烈荣誉、捍卫英烈尊严,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崇英雄的良好风尚,既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我们立足当下、走向未来的不竭力量源泉。
“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这是方志敏同志牺牲前留下的铮铮誓言;刘仁堪烈士在就义前,被敌人残忍割下舌头后,仍然用脚蘸着流下的鲜血写下“革命成功万岁”;江善忠烈士留下血书,“死到阴间不反水,保护共产党万万年”……
据不完全统计,从1921年至1949年,全国牺牲的有名可查的革命烈士就达370多万人,无名烈士更是难以计数。正是因为有无数像方志敏、刘仁堪、江善忠一样的烈士,前仆后继、浴血牺牲,为中华民族的救亡图存奔走,乃至献出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今天的安宁与幸福生活。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畏历史,不尊重英烈所作出的巨大牺牲呢?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奴隶之邦,一个有英雄而不知尊重的民族则是不可救药的生物之群。”**近年来,在法律的威慑与保障下,那些明目张胆颠覆、解构英雄烈士的言论和行径着实变少了,但网络空间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网上是法外之地,污蔑、丑化、诋毁英烈的行径仍没有彻底根除。与此同时,美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我们的图谋从未停止,一边大肆宣扬所谓的“普世价值”,鼓吹“自由、民主、人权”,一边向我们推行历史虚无主义,企图模糊我们的历史记忆,消解我们对英雄英烈的尊崇,摧毁我们的精神脊梁。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民众的强烈呼吁推动着社会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可喜的是,这些年来我国在司法领域加快英烈保护力度的进程。从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下发通知,要求依法惩处侵害英雄烈士权益、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等违法行为,到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定为犯罪。随着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形成网上网下联合打击诋毁丑化英烈恶劣行径的共识,认可英雄、尊崇英雄、争当英雄正在中华大地蔚然成风。
习主席强调:**“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奋勇向前。”**尊崇英雄、缅怀英烈、捍卫历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和合法权益,惩治歪曲历史事实、诋毁亵渎英雄烈士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是构筑维护英雄烈士权益的“铜墙铁壁”。
不管什么人,胆敢向英烈泼污水,我们绝不答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