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直播打赏冷静期,你支持吗?_风闻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2-03-04 12:06
最近,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提议直播打赏应强设冷静期,三天内可撤回。
他认为,网络秀场直播行业不断发展,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日益凸显。如,“打赏”行为来钱太快太多,使得众多年轻人对直播行业趋之若鹜,整个行业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有价值内容输出,而转向形成以噱头、猎奇为主导的不良风气。

为引导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肖胜方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在直播内容监管上,肖胜方认为应将网络秀场直播化分成三种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其中,一类直播内容覆盖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播者往往是某项领域的专家,以输出内容的优质性来吸引受众。这类直播,应当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实绩证明等以供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二类直播则是“没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内容但并未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的直播”。肖胜方举例,这类直播包括并无“营养成分”的八卦新闻网络直播、并不具有专业技能的“纯颜值”直播、未接受过任何专业舞蹈训练却进行“舞蹈”直播等。

直播打赏冷静期主要用于限制二类直播,这有助于引导网络直播者将精力花在直播内容上,减少庸俗、无聊直播产品的产生;同时可减少打赏者冲动之下的盲目打赏。
当然为防止这项制度被滥用,有必要采取约束措施,如打赏者在一定期限内,累计三次对同一直播者要求冷静期内撤回打赏,可视为恶意,对其下次打赏不予撤回。
至于三类直播,其认定标准是“不但毫无价值,而且违背了法律法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直播”,这种直播应当封禁,并追究有关平台和主播的法律责任。
的确,在大部分人辛辛苦苦地工作,创造财富的时候,网红主播凭一场华而不实的PK就能赚得盆满钵满,既让人们感到不公平,也令很多年轻人做起了当网红的美梦,想要不劳而获。
长此以往,人们竞逐浮华,无心培养真才实学,于己于社会都不是件好事。待互联网红利的潮水退去,到时候又不知有多少人会为年轻时的蹉跎岁月、急功近利而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