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贸易报复”想到政、经、科乃至军事“应对”_风闻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22-02-22 08:30
从“贸易报复”想到政、经、科乃至军事“应对”
【提要:@“贸易报复”的做法和原则,来自《圣经》、《论语》。其对制约对他人的侵害有积极意义。“报复”,作为对违约、背诺、违法侵害的回应性行为,是正义、有效、必要的。实施有理有利有节的“报复”,与道德、宽容并不相悖,而是两者的重要补充和保证。@必要的回应性“报复”,不仅适用于贸易,也正在用于政、经、科乃至军事领域。@同时,人类文明发展还需其他有效防范侵害的机制、制度、方法 ,以防新的侵害、矛盾的产生和激化以及“怨怨相报何时了”……】
一、历时十年,中国胜诉可对美“贸易报复”,可见此类“报复”是古今中外国际通行的正义、有效、必要“应对”
不知人们注意到没有,在虎年来临之前,世贸组织(WTO)仲裁庭发布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裁决,认定由于美方未履行世贸组织生效裁决,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
这个案件历时接近10年,是中国经历世贸争端解决程序最完整的一个案件。而贸易报复及其执行机制,“这被外界誉为WTO争议解决机制‘有牙齿’,对于制止违反WTO涵盖协议的措施具有杀伤力。”
WTO的这一裁决,其实反映了国际上通行的“贸易报复”的法规精神。在国际公认法规,各国双边或多边协议(承诺)方面,也可也应有“报复”这一应对之法。对侵害、违约、背诺行为以“报复”来回应,这不是非道德的行为,是促督各方履约、依约诺,是一种依法、依规的正义和有利于“惩前毖后”之举。
看历史和现实,我们还能看到,“报复”,是自古国际通行的正义、有效、必要“应对”。
在中国,孔子就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有记:“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鲁迅先生也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
在西方,对侵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和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都有相关规定和相应举例。据说,摩西发布法令:“The punishment is to be a life for a life, an eye for an eye, a tooth for a tooth, a hand for a hand and a foot for a foot.”而中文译本《圣经·旧约·申命记》19中也写着:“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可见,汉语中“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乃源于此。


这就是说,不但现代,古今中外历史法典也都通认,依约、依诺、依法对违约、背诺、违法侵害的回应性“报复”,是正义、必要的,是促督各方履约、依约诺、依法、惩前毖后的正义之举。
人们的行为选择,本应以德为准绳、标杆,应该履约、依约、依诺、依法。但是,人类文明至今的现实是:对必然存在的为了个人、本方利益而违约、背诺、违法侵害他人、他方的行为,一味的退让、容忍,并不足以抑制一些人的侵害行为。不以回应性的“报复”行为来制约,还可能“人学人样”,使不良行为反而增多。
因此,以必要的有理有利有节的回应性“报复”,处理社会内部、国家之间的关系、矛盾,也是现实的需要和必要。
实施有理有利有节的“报复”,这与道德、宽容并不相悖,而是两者的重要补充和保证。正如孔子所言:“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二、回应性的“报复”,作为国际通行对侵害的正义、有效、必要“应对”,不仅适用于贸易,这一原则“精神”也应适用于政、经、科乃至军事领域
WTO的如上裁决,体现了国际上通行的“贸易报复”法规精神。而从中外历史看,其应该、也正用于其他领域。在国际公认法规,各国双边或多边协议(承诺)方面,也可也应有对违约、背诺、违法侵害的回应性“报复”。
在相关领域应可应用国际通行乃至自古中西方都有、《圣经》也主张的“以牙还牙”“报复”的原则“精神”,这不是非道德、不宽容的,是在促督各方履约、依约诺、依法、惩前毖后的正义之举,并不“理亏”。其正义性,不是“胁迫”、“欺凌”等污言所能抹黑的。
今天,人们在国际政经乃至军事现实中,也能看到这样的回应性“直报”。
例如,近期正在矛盾交织中的俄乌紧张局势,实际就是俄对美北约不断战略进逼、近逼的回应。
而中国对台独的一些管控、制约举措乃至军事压力,也是因为台湾的台独势力,借助外部企图遏制中国发展的势力,在进行分裂国家的违法活动,在违逆两岸曾经达成的一个中国的共识。台独分子乃至外部势力指责大陆“打压”、“欺凌”台湾,其实是在混淆因果。是台当局在违两岸皆有的法规,在分裂国家、违约,大陆是在对台独违法、违约行为做出回应、警示(且尚未采取依法的强力行动)。
试问,如果台湾依其“法”认同“两岸一中”,以两岸此前各依其法也约定的“九二共识”,会有大陆军机、航母密集绕台和相应的军演吗?大陆会对台湾有所谓“打压”、“欺凌”吗?人们只要对比国民党马英九执政时的台海关系,就可看到,今天大陆是在被迫回应、在反台独,台海紧张的肇因是台独民进党挑战“一个中国”、要分裂国家。
而中国对立陶宛违背其“一个中国”承诺的回应行为,也是为了维护中国国家核心利益、反对台独。回应立陶宛背诺,是完全正当、必要的,也是后发制人,并非无由持强“胁迫”。难道中国对其他大国挑唆小国立陶宛背诺、挑战中国国家核心利益的行为,只应该宽容、忍让,任由这种背诺行为任意蔓延,才对?不是的。中国的回应行动,即便在西方高度推崇的《圣经》中,也被认为是应该的。
而中国对有的国家为了掣肘中国发展,在台湾问题上不断打台湾牌,搞对台军售,声言“有事”相挺,在东海、南海说事、找事、巡航、海空侦察等行为,也完全有权力、有正当理由做出政治、经济乃至军事等方面的必要回应。而且,这是促督各方履约、依约、依诺、依法、惩前毖后的正义之举、必要之举。是可以和应该“理直气壮”的。
三、人类文明发展还需其他有效防范侵害的机制、制度、方法,以防新的侵害、矛盾产生与激化以及“怨怨相报何时了”……
当然,还应该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贸易报复”类的做法和原则,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是可以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
人类文明发展还需其他有效防范侵害的机制、制度、方法 ,以防新的侵害、矛盾产生与激化以及“怨怨相报何时了”。
例如,对《圣经》中的“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人们也在完善为酌情对不同程度的侵害以“经济赔偿”来“报应”,……
还应该说,此前国际上在管控削减核武、互相督查、约束中导,以免“刀枪抵近”而增加危机感等等方面,是有诸多实践和成果的。
而俄乌当前的危机局面,也需要梳理其产生的原因,并在充分顾及矛盾各方的安全和利益关切上,经过协商形成各方认同的约定,来管控危机,提高互信,维护和平与互利发展。
只是,近年来世界还是有国,在为了维护其一国在世界上的诸多独占利益,而屡屡破坏国际上管控削减核武、互相督查、约束中导等制度、机制,在为了一己私利而“拱火”、玩火乃至不惜一次又一次搞“狼来了”的诈术,制造人为的乃至虚假的紧张战局,严重扰害相关国家的正常经济、金融活动和正常生活,侵害颇多相关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其如此作为,损害着多数国家、包括他的不少所谓“盟国”乃至国际资本的利益。其结果,恐怕终将不得人心,可能到头来会众叛亲离,自败其“信”,自取其落,加速其衰。
陶文庆(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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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资料:
WTO准了!中国对美国可以实施6.45亿美元报复,但美国又对中国联通下手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3249353966143553&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