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斯里兰卡总理的那句“就算在梦中也不会和美国签MCC”吗? 来了解一下_风闻
gcz-2022-02-21 20:55
【本文由“印加节度使”推荐,来自《不要美国给的5亿美元“礼物”,尼泊尔首都爆发抗议》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想知道本文的作者是否是CIA雇佣的间谍,因为他对于尼泊尔人强烈反对的此项计划原因一笔带过,还说什么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真的是太滑稽了,欺负大家不识字么?以下摘抄部分条款分析,大家看看为什么尼泊尔人民坚决反对此项提议吧:
作者:猪肉丸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8492571/answer/2309920774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千禧年挑战公司协议高于尼泊尔国内法律。**协定第7条第7.1款称,协定若与尼泊尔的法律发生冲突,按协定条款实施。由此看来,尼泊尔的法律对协定缺少约束力。国家法律是指宪法、法律以及规章制度等。通常,若出现政府签订的协定与规章制度发生冲突的情况,使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失效是可以的,但不能出现宪法和法律失效的情况。第5条第2、第3和第4款写到,如果违反美国当前或者未来将要制定的法律,开展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政策的活动,或者开展美国千禧年挑战公司法案中认为的不合适的事务,该协定将被撕毁。也就是说,这个项目不仅要遵守千禧年挑战公司法案等美国法令,就连美国未来制定的法案也要遵守。
**尼泊尔必须放弃知识产权。**第3条第3.2款写到,在尼泊尔境内建设的MCC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美国千年挑战公司,尼泊尔政府对此无权声索。但是,尼泊尔参与项目投资。
**免除MCC项目的税收、海关、关税、增值税等赋税。**第2条第2.8款写到,涉及项目的各类赋税—关税、进口税、出口税、消费税、商品交易税、增值税—不同机构收取的税目均予以减免。纳税人需要在知悉之日起的30天内缴纳赋税,否则将会产生滞纳金。
**协定需要征得印度的同意。**清单表5中的(क)款写到,该项目需要征得印度政府的同意。此外,输电线将通至印度的廓尔喀布尔,并将向印度出口电力。双边协定不应提及第三方。提及第三方便违背了国际法精神,协定中的第三方若是一个国家,这个协定便不是一个双边协定,而是一个三边协定。但是,这是尼美签订的双边条约。
**美国可随意单方面撕毁协定。**协定第5款第5.1条所规定的协定终止或中止条件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想要撕毁协定,美方在提前30天书面告知尼泊尔政府后便可单方面地撕毁部分或者全部协定。但是尼泊尔方面如果想要撕毁合约,不仅需要提前30天告知美方,还需要征得美方的同意。如果尼泊尔违反美国现行的法律、未来拟制定的法律或者政府的政策,存在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政策的活动,出现美国1969年版对外援助法中规定的不当情形,存在违反美国千年挑战法案的活动,美国就可单方面撕毁协定。
**美国公司负责账户审计。**第3条第3.8款写到,审计项目账户需要得到美国政府的批准。尼泊尔的总审计长可以对账户进行审计,但需要接受美国千年挑战公司的指导。双方共同出资,但账户系统却是单方面的。因此,尼泊尔的审计主权将受损。
**MCC项目的外国劳工在尼泊尔即使违法也不会被起诉。**第5款第6.8条写到,协定涉及的活动或者因平庸无能所导致的损失或纠纷,千年挑战公司和美国政府不承担责任。尼泊尔政府无权要求美国政府或千年挑战公司的任何雇员、外派官员对协定中的活动或者因平庸无能导致的损失或人员伤亡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即使犯罪也享有豁免权。
**MCC项目的工期未定。**第7条第7.4款尽管写到MCC协定中的项目将在5年完工,但第5条第5.5款,以及2.7、2.8、3.2(च)、3.7、3.8、5.2和6.4款所规定的责权在协定完成、中止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但是第2.8条规定,协定中所列的条件只能在协定完成后的120天内实施。由此可见,上述条款使得MCC协定可利用各种借口永久存在。